新加坡高等法院原定3月14日就舉行聽證,但法官要求中航油提呈更多的申請文件,此事被推遲到昨日進行。這為中航油本月底股票恢復上市奠定了法律基礎。
中航油董事會當天發布公告說,股權重組方案將從法庭批準該方案的正式法律文本報公司注冊處備案當天起開始生效。
中航油于2006年3月3日下午召開了決定公司命運的股權重組方案表決大會和特別股東大會。大會以壓倒性優勢批準了公司提交的股權重組方案和向集團公司、新投資者配發新股、任命8名新董事等15項普通決議以及一項修改公司章程的特別決議。
2005 年12 月5 日,中航油與母公司中航油集團、英國石油公司亞洲投資有限公司(BP)和ARANDA(淡馬錫的間接子公司)正式簽署了《投資協議》、《認購協議》、《股東協議》、《合作備忘錄》和《業務合作協議》等幾個文件。
根據四方達成的協議,中航油集團、BP 和ARANDA 將聯合向中航油注資1.3億美元,其中中航油集團將投資7577萬美元,在中航油股權重組后依舊是第一大股東,持有50.88%股權(包括現有股權)。 BP 及ARANDA 則將分別投入4400萬美元及1023萬美元,并在中航油重組后持有20%和4.65%的股權。
這1.3億美元的新投資,將占中航油重組后擴大股本的59.1%;債權人認購的股權約占重組后擴大股本的10%,金額約為2200萬美元。
新加坡市場對這一股權重組結果普遍評價較好,并看好公司進一步恢復和發展的前景。新加坡證券投資者協會稱BP和淡馬錫的進入是中航油“可能存在的最佳組合”。中航油的股權重組按照國際商業化重組的慣例和原則運作并獲得初步成功,對于恢復中資企業在海外的形象和維護新加坡金融中心秩序起到了積極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