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環保問題僅靠環保總局就能解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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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1-17 中國聚合物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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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年環保領域的兩組數據讓上任一年的環保總局局長周生賢一喜一憂。喜的是在2006年,我國建成了電廠脫硫能力7000多萬千瓦,超過了此前10年我國電廠脫硫能力建設的總和。憂的是“十一五”規劃確定的污染物削減的任務在2006年沒有完成,主要污染物的排放量不降反升。
國內學者多年計算的平均結果顯示,在過去的20多年中,我國GDP中至少有18%是依靠資源和生態環境的“透支”獲得的。《中國綠色國民經濟核算研究報告2004》就指出,2004年全國因環境污染造成的經濟損失為5118億元,占當年GDP的3.05%。另據中科院測算,2003年中國消耗了全球31%、30%、27%和40 %的原煤、鐵礦石、鋼材、水泥,創造出的GDP卻不足全球的4%。可以說,中國資源環境問題的凸顯,不是因為開發多了,而是開發粗了;不是現代產業多了,而是原始產業惰性大了;不是開發過頭了,而是開發失當了;不是不該開發,而是不該亂開發。
無疑我國政府已經意識到環境問題的嚴重性,從去年開始,環保工作以一系列的“風暴”形式展現。國家環保總局動起了真格,不僅敢于去摸新一輪超速增長的核心動力源企業這些“老虎”的屁股,而且還敢于狠狠棒擊屢教不改的“老虎”。環保部門從不敢向短期影響國計民生的利稅大顎下手,到終于能夠挺直腰桿,推出狠招,不打折扣地行使了國家賦予的神圣權力。
但是,從長遠來看,僅僅依靠環保總局和若干次的“整治風暴”就能徹底解決中國的環保問題么?
其實,“風暴驟起”未必是件好事情,它突顯了法律的蒼白與無力,甚至說,這種“風暴驟起”帶有明顯的人治印記,是一種人治意識的體現。誠然,在目前的態勢下,有“風暴”總比沒“風暴”好,因為這些“風暴”一旦刮起,多少會能解決一些問題,但是,要實現國家的長治久安,僅僅靠“刮風暴”顯然是不行的,這種“風暴”只能是一種權宜之計。要想徹底解決中國的環境問題,就必須解決法律相對缺失和不到位這一問題。如果我們的法律呈現一種剛性,誰違反了就處理誰,誰還拿著自己的烏紗帽當兒戲?怕就怕法律只是一張紙,沒有任何的約束力。一個國家需要法制來治理,解決環境問題不能只靠某個人或某個部門來治理,這樣永遠都是治標不治本。
當然,從另一方面來說,保護環境,治理環境問題和對污染進行有效監管,單靠環保局一雙眼睛是遠不夠的,還必須借助于各類社會團體包括民間環保力量的無數雙眼睛。這就有必要通過多種途徑提升公民關心環保的主人翁意識,強化公民權利與義務教育,使公民懂得,環保既是國家大事,也與每個人日常生活息息相關。
總之,只有彌補了現行法律在內容和執行上的缺失,提高了全民的環保意識,我國的環境問題才能迎刃而解,環保總局的行動也才不會再顯得那么“形單影只”。 |
(責任編輯:曉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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