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8~9日,在江蘇省宿遷市召開的中國輪胎翻修與循環利用協會2008年年會暨中國廢舊輪胎資源循環利用論壇上傳來消息,財政部等相關部門目前正在研究廢舊輪胎等部分資源綜合利用產品的增值稅調整政策,廢舊輪胎資源綜合利用企業在符合一定條件的情況下,除了可以享受10%的所得稅優惠之外,還有望享受免征增值稅的優惠。
據了解,目前廢舊輪胎等資源綜合利用產品需要繳納所得稅、增值稅等稅收。前不久,為進一步推動資源綜合利用,促進節能減排,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和國家發改委聯合發布了《資源綜合利用企業所得稅優惠目錄(2008年版)》,規定自今年起,廢舊輪胎資源綜合利用行業的翻新輪胎和膠粉產品在符合《目錄》規定的技術標準的情況下,可享受企業所得稅優惠政策。在計算應納稅所得額時,可以減按90%計入當年收入總額。
但據了解,由于廢舊輪胎資源綜合利用屬于微利行業,所得稅優惠政策的實施對企業意義不大,增值稅無法抵扣才是制約該行業發展的瓶頸問題。現在,我國對廢舊物資回收單位銷售其收購的廢舊物資是免征增值稅的,但利用廢舊物資加工產品卻不享受免稅政策。目前國內尚未建立起正規的廢舊輪胎回收集散地,散落在各處的廢舊輪胎都靠農民來收集,廢舊輪胎循環利用企業從農民手中購買廢舊輪胎無法取得進項增值稅發票,因而無法抵扣進項稅,結果造成了這些企業全額支付本應分攤在各個環節的稅賦。據測算,廢舊輪胎循環利用企業承擔的實際稅賦是機械、化工、電力、輕工等制造業企業的2~3倍。
近年來,我國廢舊輪胎資源綜合利用產業取得了長足發展。目前,我國已初步建立了廢舊輪胎資源綜合利用產業鏈,從廢舊輪胎翻新使用,到利用廢舊輪胎生產再生橡膠、膠粉,再到廢舊輪胎橡膠熱裂解,使不能再生的輪胎橡膠資源轉化為能源和其他資源,為國家節約了大量的石油資源和橡膠資源。
據悉,新政策的取向是,輪胎翻新和膠粉生產企業將免征增值稅,即由現行的征收17%的增值稅降低為零。預計新政策將于今年底或明年初出臺。此外,廢舊輪胎回收體系的建設也正在緊鑼密鼓地進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