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幫助涂料行業的企業搭建共同應對歐盟REACH法規的平臺,有效解決預注冊和注冊工作中遇到的各類問題,最終順利完成預注冊或聯合注冊工作,中國涂料工業協會應部分會員企業的要求,于2008年3月18日在北京召開“REACH法規預注冊實務操作工作會”。同時,中歐瑞弛咨詢服務(北京)有限公司和上海天祥質量技術服務有限公司作為推薦單位在會上分別就REACH法規的相關內容做了精彩演講。來自涂料、顏料企業的40余名代表參加了此次會議,中國涂料工業協會秘書長岳望坤也到會致詞。會議由副秘書長楊淵德主持。
歐盟REACH《化學品注冊、評估、授權和限制制度》法規,已于2007年6月1日正式生效,于2008年6月1日開始預注冊,截止日期是2008年12月1日。所有進入歐盟的化工產品及應用于所有商品中的化工產品,只有經過預注冊才允許進入歐盟市場。另外,歐盟REACH法規除了對潛在注冊人做出相應的規定和要求外,還對下游用戶化學品安全評估以及確定、應用和建議風險降低措施的責任及下游用戶報告信息的義務做出了具體的規定和要求。預注冊后,可再根據出口數量的不同,分階段完成正式注冊。而在此分階段注冊期間可繼續對歐盟進行出口貿易,為企業贏得了正式注冊時間,獲得了3~11年的過渡期;否則,企業將在2008年12月1日后丟失歐盟市場。因此,預注冊工作意義重大。岳望坤秘書長就在致詞中指出,預注冊在即,應引起相關企業的高度重視,并且現已進入實際操作階段,企業更應積極準備,掌握實操程序,以積極態度應對REACH法規,以爭取主動。
會上,中歐瑞馳的REACH法規首席顧問田愛霞女士和資深咨詢主管楊娟女士分別做了 “REACH注冊基本概念及產品注冊” 和“關于唯一代表和如何降低注冊成本的思考”的主題演講;天祥集團REACH事業部的王錚經理就REACH的職責、IT支持系統、毒理試驗、SIEF前期的創建等內容進行了講解。
通過中歐瑞馳及天祥集團專家的講解及對有代表性的產品進行預注冊、注冊的操作演示,使與會代表對REACH法規的基本原則和預注冊、注冊工作中的主要程序和應掌握的基本要點(包括應準備提供的數據資料和范圍),涂料行業產品注冊案例,以及如何選擇預注冊、注冊的代理公司和“唯一代理人”有了詳盡的了解。最后,就與會代表有關注冊產品的篩選、確認及注冊程序等相關問題組織了討論、答疑,并就確定產品預注冊、聯合注冊的具體實施意見提出了建議。
會后,中國涂料工業協會將匯總各企業意見,根據企業的選擇,確定唯一代表人,共同與企業做好預注冊工作,為產品出口歐盟做好應有的準備。
REACH法規的FAQ解答:
歐盟發布的長達140頁的《化學品注冊、評估及許可規例》(簡稱REACH)資料共享指引文件,內容主要關乎現存化學物質的資料共享機制,因此將適用于大部分歐盟市場銷售的化學物質。資料分享規定是REACH最重要的規定之一,備受廠商及進口商等的關注。
預注冊:若現存化學物質年產量或進口量等于或超過一噸,則須向歐洲化學品管理局預注冊,才可享受注冊的緩沖期,即在注冊期內仍能進行出口業務。如果企業錯過了預注冊期,在注冊期內直到產品注冊成功后才能再次進行出口貿易。
預注冊期為2008年6月1日至12月1日。未能于限期前辦理預注冊的人士或機構,將須暫停其歐盟境內有關業務活動,立即向當局辦理注冊,不得延誤。
注冊:非歐盟生產商不能自行注冊,但其歐盟進口商或其委托的惟一代表可為進口產品辦理注冊。
聯合注冊:REACH注冊人須聯合提交關于化學物質毒性、類別、標簽,以及若干新測試建議(若有)的資料。注冊文件的其他部分,例如化學物質安全使用指引及化學品安全報告等,則可聯合或個別提交。在少數情況下,注冊人可以選擇不聯合提交,包括聯合提交的費用過于高昂、聯合提交資料可能導致商業敏感資料外泄、注冊人對資料的選取持有異議等。不過,注冊人不得不承擔資料共享義務或不加入物質資料交換論壇。
物質資料交換論壇:REACH規定設立物質資料交換論壇,以便生產商、進口商及惟一代表人就注冊事宜分享資料,協定有關物質的分類和標簽方法。論壇并非法律實體,而是資料分享及產生的平臺。每種預先注冊的物質都會分別設立一個論壇。
成本分擔:分享物質資料不一定要免費。REACH要求在論壇上分享資料的公司以公平、公開的方式決定有關費用。所涉公司須就資料的質量、經濟價值以及成本的分配和補償達成共識。
REACH名稱的由來:
REACH是2006年12月18日歐盟議會和歐盟理事會正式共同通過的《關于化學品注冊、評估、許可和限制制度》法規的英文詞頭的組合縮寫[其中,R(Registration注冊)、E(Evaluation評估)、A(Authorisation許可)、CH(Chemicals化學品)],計劃2007年6月1日起生效。法規的第II,III,V,VI,VII,XI和XII篇(分別涉及注冊、數據共享和避免不必要的試驗、下游用戶、評估、許可、分類與標簽目錄、信息等主題)與第128條(涉及歐盟內部各成員國的規定)和136條(有關現有物質的過渡措施)自2008年6月1日起實施;第135條(涉及通告物質的過渡措施)自2008年8月1日起實施;法規第VIII篇和附錄XVII(2項都涉及限制的規定)自2009年6月1日起實施。歐盟特別成立了歐洲化學品管理局保證REACH指令的實施。新成立的歐洲化學品管理局(European Chemicals Agency)在芬蘭赫爾辛基,據悉管理局在該法規生效12個月之后才能進入全面運轉狀態,所有進入歐盟市場中的化學物質(出口歐盟的家電等物品中所含有的化學物質也必須在歐盟注冊過才能使用,否則物品不能進入歐盟市場)都需要在該管理局注冊登記。
在REACH法規中化學物質(Substance)定義為自然存在的,或人工制造的化學元素和它的化合物,包括加工過程中為保持其穩定性而使用的添加劑和生產過程中產生的雜質,但不包括任何一種在不影響其穩定性或改變其成分的情況下就可被分離的溶劑(金屬也屬化學物質)。據中國環氧樹脂行業協會專家介紹,從某種程度來講,REACH指令是商業界與環保人士之間的一場斗爭,REACH指令的目的是保證目前世界上使用的3萬種化學品符合環保要求,這些化學品中的大部分尚未進行過重要的毒性測試。法規對化學物質實行預注冊制度,預注冊要求在REACH法規生效后的12個月至18個月之間完成(即2008年6月1日起至2008年12月1日止)。對制造商或進口商來說,預注冊可以有個過渡期,可方便信息共享,避免重復研究,從而減少企業成本。預注冊要求提交的數據資料主要包括:化學物質的名稱,包括EINECS號、CAS號或其他鑒別代碼;預注冊人的姓名、地址和聯系人的姓名,或代表人的姓名、地址;登記的噸級數量范圍及預注冊截止期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