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美國和瑞士兩家公司向美國國際貿易委員會(ITC)提起申請,指控2家企業在美生產和對美銷售的塑料集裝桶產品(IBC)侵犯其3項專利,要求ITC啟動337調查,并發布有限排除令和禁止令。我國有1家企業涉案,這是今年以來美企業針對我國企業提起的第4起337調查申請。
據商務部進出口公平貿易局局長李玲介紹,337調查是指ITC根據美國《1930年關稅法》第337節的規定,針對進口產品侵犯美國知識產權的不公平進口行為進行調查并采取制裁措施的做法。無論是美國企業還是外國企業,只要其在美擁有知識產權,并認為進口到美國的產品侵犯了其知識產權,便可向ITC提出調查申請。2002~2007年,美國共對華發起60起337調查,我國已連續5年成為遭受337調查最多的國家。有相關學者表示,337調查是一種比反傾銷還嚴厲的手段,如果仲裁為反傾銷,在征收懲罰性關稅后企業還能出口,但337調查分為全面排除和有限排除方式,全面排除封殺所有侵犯美國知識產權的相關出口企業,而有限排除只會針對被調查的企業。其次337調查申請門檻低并且制裁措施嚴厲,原告無需證明侵權產品對其造成損害即可提交申請,且可針對所有相關侵權產品向ITC提出“普遍排除令”的請求。再次,337調查程序時間短、應訴費用多,原告通常會同時在美國、歐洲、日本針對同一生產商(進口商)提起侵權訴訟,使應訴企業疲于應對。
目前我國遭遇337調查主要集中在機電產品,占涉案總數的60%以上,近年來逐步蔓延到化工、生物、輕工、醫療器械等領域。本次337調查案給國內IBC制造企業和吹塑設備制造企業敲響了警鐘。據調查,目前除了全球最大的幾家包裝巨頭在我國的獨資或合資企業外,我國IBC制造企業基本不具有獨立開發能力,部分企業模制或者完全照搬國外企業專利。專家呼吁企業要加強研發能力,建立自主知識產權,同時涉案企業應積極參加應訴,以維護我國出口產品的海外市場,保護自身的合法權益。應注意以下幾點:首先,我國已經成為世界工廠,企業更應該在項目初期規劃好知識產權策略;其次,企業應重視、保護自己的產權,在國內、外都申請知識產權保護;再次,要盡快熟悉知識產權規則,特別是要進入該國市場時,更應了解特定的知識產權規則;最后,遭遇到專利沖突時,企業應尋求政府和行業協會、專家等多方的幫助,妥善解決問題。
并非每個中國進出口企業都會遭遇到美國的337調查,但是遭遇337調查的中國企業卻大多未在美國申請專利。如果中國企業在美國遭受該條款調查,我國政府力量也有限,因為美國依據的是其國內法律,不像貿易糾紛可以通過雙邊談判加以解決。因此,中國企業一定要認真關注自己的知識產權。“中國企業也應該積極在美國申請專利,防患于未然”國家知識產權局相關專家表示,在經濟全球化的趨勢下,如何使國內企業盡快熟悉掌握國外的知識產權法律,迅速、大幅度地提升我國企業在全球范圍內掌握和運用知識產權進行市場競爭的能力,全面增強我國企業的自主創新能力成為迫切需要解決的問題。
商務部進出口公平貿易局局長李玲呼吁各地商務部門對此要引起高度重視,并應著重建立和完善以企業為主體、商協會協調、政府指導的337調查應對工作機制,特別是企業自身,必須強化主體意識,努力建立實施自主知識產權戰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