禁止生產銷售使用一次性塑料餐具
海南省四屆人大常委會第三次會議審議通過的《海南經濟特區禁止生產銷售使用一次性塑料制品規定》將于今年10月1日起實施。按照該規定,我省將全面禁止生產、運輸、銷售、儲存、使用厚度在0.03毫米以下(含0.03毫米)的塑料購物袋和一次性塑料餐盒、碗、盤、碟、杯等餐具,而0.03毫米這一標準高于國家規定的0.025毫米的標準。
據悉,海南省禁止銷售使用一次性塑料包裝袋和禁止一次性塑料餐具等規定,已超出國家規定的范圍,并且設定的標準也高于國家規定的標準。立法部門稱,這既是適應我省生態省建設,保護好我們賴以生存的環境的需要,也有利于重復使用和回收,且便于執法人員辨別和群眾識別。
規定還將除了塑料刀、叉、吸管以外的一次性塑料餐盒、碗、盤、碟、杯等餐具也列入禁止的范圍,并將農業生產用的一次性塑料地膜、大棚塑料膜等農用塑料薄膜制品列入回收的范圍。另外規定還根據我省的實際情況,將賓館、旅游景點、娛樂、車站碼頭、醫院等公共場所列入"限塑"的場所。規定這些公共場所不得向消費者無償或者變相無償提供塑料購物袋或將塑料購物袋價款隱含在商品總價內合并收取。
“馬路市場”的“限塑”誰來管?
“限塑”執行起來,仍有許多讓人不解的問題。就此海南省商務廳市場運行管理處處長李龍生如下表示。
餐飲行業是否在“限塑”范圍內
李龍生說,按照省出臺的《辦法》,酒店、飯館、大排檔等餐飲行業不在《辦法》規范之列。
“馬路市場”不“限塑”怎么辦?
按照《辦法》,集貿市場若違規,工商部門將責罰其經營者、開辦者,最高可處以2萬元罰款。但是“馬路市場”沒有經營者、開辦者,怎么辦?李龍生說,“馬路市場”本來就是非法的,應由城管部門取締。
環保塑料購物袋能否繼續使用?
有很多商品經營者詢問原來的環保塑料購物袋還有很多,難道都不能使用了?李龍生說,海南省規定,10月1日起,禁止生產、使用厚度小于0.03毫米的塑料購物袋。至于經營者庫存的塑料購物袋是否符合國家相關標準,請咨詢質監部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