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件:2009年4月1日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聯合下發《關于中國清潔發展機制基金及清潔發展機制項目實施企業有關企業所得稅政策問題的通知》(財稅〔2009〕30號文)。
財稅〔2009〕30號文主要內容:對企業實施的將溫室氣體減排量轉讓收入的65%上交給國家的HFC項目,其實施該類CDM項目的所得,自項目取得第一筆減排量轉讓收入所屬納稅年度起,第一年至第三年免征企業所得稅,第四年至第六年減半征收企業所得稅。企業實施CDM項目的所得,是指企業實施CDM項目取得的溫室氣體減排量轉讓收入扣除上繳國家的部分,再扣除企業實施CDM項目發生的相關成本、費用后的凈所得。企業應單獨核算其享受優惠的CDM項目的所得,并合理分攤有關期間費用,沒有單獨核算的,不得享受上述企業所得稅優惠政策。該通知自2007年1月1日起執行。
點評:該項政策與原政策相比,CDM裝置收入上交國家65%和留存企業35%的比例沒有變化,但是企業收入部分的所得稅獲得了減免。
目前擁有CDM項目的上市公司主要為三愛富(600636)和巨化股份((600160),相關公司也與昨日發布公告。我們認為該項政策推出后,將利于上述公司降低稅負,提升業績,其中巨化股份(600160)相對將更收益于此政策。
巨化股份07年,08年CDM收益分別為9911萬元和2.66億元,我們大致匡算單套裝置的開工成本約3千萬/年,07,08年成本共計9000萬元,母公司07,08年稅率分別是33%和25%,因此母公司所繳納的07,08年共計5188萬元的所得稅款預計能全額退還。考慮到09年公司主營業務經營同比將不會有明顯好轉,因此公司09年仍將能減免3000萬左右的所得稅。以上部分共計8188萬元,預計將增厚公司09年每股收益0.147元。2010-2012年的減免數額將由公司經營業績決定,預計平均每年能減免所得稅費1500萬-2000萬元。相關準確數據需待稅務部門核實后,才能確認。
三愛富07年,08年CDM項目都尚未納交所得稅費,該項政策出臺后,確認公司將不用補交該部分稅款,由于此前公司沒有計提相關費用,因此對于09年公司業績沒有實質性影響。
總體而言,我們認為該項政策以及最近出口退稅政策的出臺既反映了目前國內氟化工行業的困難局面,也表明國家對于氟化工優勢企業的支持和保護。但是我們認為該項政策卻不能改變目前氟化工行業的基本面。在需求低迷的同時,行業內仍呈現低端產品惡性競爭的局面。雖然行業內只有7-8家主要企業,但是卻長期不能獲得合理的毛利率,短期內氟化工行業仍將處于低谷,因此給予氟化工行業中性評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