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貫徹落實《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大氣污染防治法》,加強生態文明建設,適應國家經濟社會發展和環境保護工作的需要, 保護生態環境和人體健康,完善國家環境質量標準體系,我部決定對國家環境保護標準《環境空氣質量標準》(GB3095-1996)和《保護農作物的大氣污染物最高允許濃度》(GB9137-88)進行修訂。
鑒于標準對于環境保護工作和環境質量評價工作有重大影響,與社會公眾利益密切相關,為做好標準修訂工作,充分了解各有關方面的意見,根據《國家環境保護標準制修訂工作管理辦法》的有關規定,現就修訂該標準征集意見。請各單位參照附件所列問題或其他問題,就修訂標準工作提出意見和建議,征集意見截止時間為2009年11月30日。
聯系人:環境保護部科技標準司李曉弢馮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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環境保護部辦公廳
二○○九年十一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