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務部駐印度使館經商處從印度商工部反傾銷局獲悉,該局于12月11日發布了對原產于中國、澳大利亞、伊朗、馬來西亞、俄羅斯和泰國的炭黑(Carbon Black used in rubber applications)反傾銷事實披露。
反傾銷局將中國視為非市場經濟國家,也沒有給予任何一家中國企業市場經濟待遇,并采用結構價格來計算中國出口產品的正常價值。最終,中國企業傾銷幅度被分別認定為:
江西黑貓炭黑有限公司25.14%
寧波德泰化學有限公司38.13%
河北大光明實業集團巨無霸炭黑有限公司38.12%
河北龍星化工股份有限公司33.30%
寧波市晟安化工有限公司31.48%
其他不合作中國企業45.28%
同時,反傾銷局綜合考量原材料價格、人工成本、利率、銷售費用等因素認為,進口產品對國內產業造成了實質性損害。
報告稱,各利益攸關方可于12月18日前向反傾銷局就該披露提交評論意見。由于法定調查時間有限,反傾銷局將不再考慮任何延期申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