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7月7日,美國商務部發(fā)布公告,對原產于中國的聚酯短纖(polyester staple fiber)作出反傾銷行政復審初裁(見下表)。
2006年7月3日,美國商務部對進口中國的聚酯短纖進行反傾銷調查,涉案產品海關編碼為55032000.65和55032000.45。2007年4月19日,美國商務部對該案作出反傾銷終裁,裁定中國涉案企業(yè)的傾銷幅度為微量~44.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