歐洲化學品技術貿易處罰力度加大
2010-1-20 來源:中國紡織經濟信息網
關鍵詞:REACH預注冊 歐洲化學品管理署
在2009年12月7日召開的歐洲化學品管理署(ECHA)的第三次利益相關方會議上,歐委會代表總結了各成員國出臺的REACH(歐盟化學品技術性貿易措施)處罰政策。
目前,歐盟幾乎所有國家都制定了處罰措施,除加強對境內公司進行REACH法規檢查之外,還加強了各大海關的REACH進口檢查:
一、各國處罰方式不同、罰金高低水平不一。
有的對所有違規情況判處同一套懲罰、有的對每種違規情況判處不同的懲罰、有的采取混合方針、有的強調刑事懲罰及強制手段多于行政懲罰。
1.英國、比利時、波蘭、愛爾蘭、葡萄牙等5國罰金水平特別高。如英國規定不經陪審團聽審判決,處以最高5000英鎊罰款和最長3個月監禁,經公訴程序定罪,可處以無上限罰款和最長2年監禁。
2.捷克共和國、列支敦士登、法國、希臘、德國、荷蘭等6國罰金比較高。如法國規定使用了禁用物質或不為某種物質注冊等行為將被認定為犯罪,最高罰款為7.5萬歐元,最長監禁期限為2年,而不提供準確安全數據的很可能被處以最高3個月監禁或最高2萬歐元的罰款,其他輕微違法行為將被處以行政處罰,并有可能要求企業修正錯誤而另設一個截止日期;
3.保加利亞、塞浦路斯、匈牙利、意大利、盧森堡、斯洛伐克、斯洛文尼亞等7國罰金處于中等水平。如,匈牙利為5萬至2000萬福林罰款。
4.奧地利、立陶宛、拉脫維亞、馬耳他、羅馬尼亞等5國罰金比較低。如拉脫維亞為300 至1000拉特罰款。
二、各大海關的REACH進口檢查趨嚴。
2009年2月底,來自美國的一批貨物在進入比利時港口時由于沒有REACH預注冊的證明而被海關攔截,直至第二天早上進口商向海關提供了REACH相關的符合性證明材料,該批貨物才能夠順利通關。
同月,中國輸往德國的20萬雙鞋子被進口商拒收,理由是這批皮鞋沒有提供REACH符合性評估報告,未對原材料中的化學成分進行確認,無法證明橡膠鞋底和皮革中不含芳烴物質和六價鉻物質。在英國、意大利和荷蘭等海關已經出現過海關扣留貨物,要求出具REACH相關證明(比如REACH文件、MSDS等)的案例。如果進口商不能提供符合REACH要求的證明,海關將通知主管部門,并對進口商進行起訴。
三、各執法機關加大REACH執行力。
REACH法規聯合執行計劃是歐盟落實REACH法規的重要行動,由于缺乏執行過程的統一標準和規范,歐盟化學品管理局(ECHA)專門成立了執行情況交流論壇,及時交流執行情況并就執行標準問題達成共識。當前各國REACH檢測員關注重點是分階段物質(已經存在的物質),著重查明相關公司是否已經對物質進行預注冊或正式注冊,以及是否按照法規要求提供安全數據表(SDS)。檢查結果將用以衡量生產商、進口商和唯一代表的REACH符合程度。ECHA相關工作組將在此基礎上分析提出2010年度執行計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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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藍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