到2015年甲醇總產能將控制在5000萬噸
2010-11-19 來源:中國化工報
關鍵詞:甲醇 十二五 污染物排放標準
記者11月15日從中國氮肥工業協會獲悉,《甲醇行業“十二五”發展規劃》(草案)(以下簡稱《規劃》)已經編制完成,不久將正式發布實施。按照《規劃》,到2015年,我國甲醇總產能將控制在5000萬噸。為實現這一目標,“十二五”期間,將淘汰甲醇落后產能300萬~500萬噸。
《規劃》明確,“十二五”期間,甲醇行業將按照園區化、集約化和循環經濟發展模式,加快發展方式轉變,不斷提高產業集中度,優化產業布局和產品結構。到2015年,我國甲醇總產能將控制在5000萬噸,甲醇企業數量控制在150家以內,建成20個具有核心競爭力的大型甲醇企業集團。其中,大型企業甲醇產能比例占到75%以上。采用加壓連續氣化技術的甲醇產能由目前的24%提高至50%以上;以無煙煤為原料的甲醇產能,由現在的37.8%降至20%;以天然氣為原料的甲醇產能,由目前的28.6%降至15%;以焦爐煤氣為原料的甲醇產能由現在的10%提升至15%以上。
與此同時,鼓勵企業采用潔凈煤氣化技術、多聯產技術、變頻和空氣冷卻等先進、實用節能技術,降低甲醇綜合能耗,減少污染物排放。并通過發展化工新材料、精細化工、新能源等甲醇下游產業,延長產業鏈,提高甲醇就近轉化率和企業競爭力,推動甲醇工業總體技術水平達到或接近同期國際水平。
《規劃》預測:“十二五”期間,我國甲醇需求增速將明顯放緩,年均增長在15%左右。到2015年,我國甲醇表觀消費量將達到4000萬噸。
為實現上述目標,《規劃》建議,“十二五”期間,政府應對甲醇行業實施總量控制,并從提高能源轉化效率、優化產業布局、嚴格準入標準三方面入手,加強宏觀調控和政策引領。嚴格新建項目審批,鼓勵企業兼并重組,建立和完善落后產能退出補償機制,淘汰甲醇落后產能300萬~500萬噸。
同時,建立醇醚產品質量、能源消耗和污染物排放標準體系,完善甲醇進出口稅率調控機制,搞好產業預警,在WTO規則下,科學制定甲醇產品進出口稅率,遏制國外甲醇低價傾銷,維護國內甲醇企業利益和市場穩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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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藍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