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北永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關于收到政府補助資金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會全體成員保證公告內容的真實、準確和完整,沒有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重大遺漏。
根據甘肅省財政廳《關于下達2010年重點產業振興和技術改造(第三批)中央預算內基建支出預算的通知》(甘財建〔2010〕371號)文件、甘肅省財政廳、甘肅省工業和信息化委員會《關于下達2010年甘肅省技術創新專項補助資金計劃的通知》(甘財建〔2010〕425號)文件以及西北永新集團有限公司《關于轉撥2010年重點產業振興和技術改造(第三批)中央預算內基建支出預算資金及甘肅省技術創新專項補助資金的通知》(永新〔2010〕145號)文件,公司于2010年11月29日收到西北永新集團有限公司轉撥的政府補助資金700萬元及技術創新專項補助資金80萬元。以上資金用于西北永新集團公司申請立項、由西北永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實施的環保功能型粉末涂料項目的研究開發和所需軟硬件設備的購置。根據《企業會計準則第16號-政府補助》及相關規定,以上款項計入遞延收益,公司將按相關資產的實際使用年限進行分攤,分攤時間自2010年1月開始,分攤年限以審計機構確認年限為準。
截止本公告日,本年度公司除收到上述2項補助資金外,還收到其他中央預算內基建支出資金、節能專項資金、政府獎勵資金等政府補貼725萬元,本年累計收到政府補助資金1505萬元。其中105萬元計入營業外收入,另外1400萬元計入遞延收益,其具體分攤年限及對公司2010年度利潤的影響情況,待審計機構確認后公司將作及時披露。
特此公告。
西北永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會
2010年11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