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擬對大陸過氧化苯甲酰征收反傾銷稅
2010-2-4 來源:中國聚合物網
關鍵詞:過氧化苯甲酰 反傾銷
2010年2月1日,臺灣經濟部貿委會就對自中國大陸進口過氧化苯甲酰作出反傾銷初裁:初步認定產業損害成立,并將送交財政部決定是否征收臨時反傾銷稅。
經濟部貿委會決議,自中國大陸進口過氧化苯甲酰數量的變化、國內過氧化苯甲酰市價所受的影響以及國內過氧化苯甲酰產業各項經濟因素等法定調查事項,從市場競爭狀況、產業損害及因果關系等方面,依初步調查所得相關資料綜合評估,有合理跡象顯示,涉案傾銷進口產品對國內產業造成實質性損害。
經貿委會指出,自中國大陸進口的涉案產品的絕對進口數量從1993年至1996年均呈上升趨勢并以2位數百分比增長,雖于1997年開始下降,但1998年前三季度,中國大陸涉案產品市場占有率已上升至34.7%,中國涉案產品在臺灣市場系呈擴張形式,除搶占部分臺灣產品市場外,亦已取代非涉案國產品成為最主要之進口來源。
除1994年外,自中國進口的涉案產品各年進口價格均低于國產品銷售價格。1997年,受金融風暴影響,臺灣市場總需求量雖下降,唯中國進口品價格及非涉案國進口品價格分別增長21.4%和22.5%,臺灣產品內銷價格成長率僅13.7%。
1998年前三季度,臺灣產業為搶回市場占有率而降價,與中國大陸之價差極小,此時中國涉案產品仍以低價競爭,故國內產業生產量、生產力、產能利用率及內銷量等皆有二位數字百分比之下降幅度,工資、營業利益、稅前損益等亦皆下降。因此,中國涉案產品之傾銷進口已明顯對國內產業造成實質損害。
2009年12月1日,應育宗企業有限公司經濟部貿委會對自中國大陸進口的過氧化苯甲酰進行反傾銷立案調查。過氧化苯甲酰被用于治療痤瘡、面粉增白、頭發和牙齒漂白以及生產聚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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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苒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