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認監委29日通報稱,將對實驗室和檢查機構資質認定等認證行政許可工作開展執法監督檢查,以規范行政許可行為,強化實驗室和檢查機構的能力。
此次執法檢查將以行政許可法、計量法、標準化法、產品質量法,以及認證認可條例等為依據,對實驗室和檢查機構資質認定等行政許可工作進行全面檢查。檢查重點分為對外公開、行政許可程序和內部工作規范、技術評審管理、許可時限控制、收費管理、行政許可后的監管、過錯責任追究制的建立等七個方面。
據了解,執法檢查分為兩個階段,第一階段為自查階段,時間截止到2010年5月20日;第二階段為抽查階段,時間為2010年6月至7月。
國家認監委有關負責人介紹說,認證行政許可是認證行政監管的基礎工作之一。通過此次執法檢查,將創新和完善實驗室資質認定許可程序,規范許可過程,嚴格依法行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