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務部:對韓國聚酯薄膜反傾銷將到期
2010-6-7 來源:證券時報
關鍵詞:聚酯薄膜 反傾銷
從商務部獲悉,中國對韓國產的韓聚酯薄膜采取的反傾銷措施將于2010年12月28日到期。根據我國相關規定,反傾銷稅的征收期限和價格承諾的履行期限不超過5年;但是,經復審確定終止征收反傾銷稅有可能導致傾銷和損害繼續或者再度發生的,反傾銷稅的征收期限可以適當延長。
自6月4日起,國內產業或者代表國內產業的自然人、法人或者有關組織可在相關反傾銷措施到期日60天前,以書面形式向商務部提出期終復審申請。申請書應包含終止征收反傾銷稅將可能導致傾銷和損害的繼續或再度發生的充分證據。
如國內產業或者代表國內產業的自然人、法人或者有關組織未按本公告規定提出申請,在反傾銷措施終止前商務部也未決定主動進行期終復審,相關反傾銷措施將從到期日起終止實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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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藍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