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蘇暫停化工行業峰谷電價
2010-8-13 來源:中國聚合物網
關鍵詞:高耗能
從8月10日到10月31日,江蘇省暫停化工、建材、冶金行業用電企業的峰谷電價政策,施行統一電價政策。
在施行電價新政的同時,江蘇省還將嚴格執行國家規定的差別電價政策,并對單位產品能耗超限額的用能單位實施懲罰性電價:對用電量超過定額1倍以內的高耗能企業,每千瓦時加價0.1元;超過定額1倍以上的企業,每千瓦時加收懲罰性電價0.3元。
為遏制用能增長勢頭,大力推進產業升級轉型,該省齊頭并進實施保供電與促降耗舉措。高新技術企業峰谷電價優惠繼續實行,仍可享受每千瓦時0.4元的峰谷電價差。
據悉,該政策實施后,江蘇省經信委還將聯合有關部門,跟蹤監控各地和相關企業用電負荷變化,加強對各地綜合能源消費量、高耗能行業用電量、高耗能產品產量等情況的跟蹤監測,按月公布有關數據。對能源消費和高耗能產業增長過快地區,加大能源供應調控力度,通過對“兩高一低”行業的用電控制,繼續推動先進制造業快速健康發展。該省同時鼓勵用能單位主動調控,讓電于民。對高耗能行業,結合電力迎峰度夏,有計劃地組織企業實施停產、限產和設備檢修、技術改造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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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苒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