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ACH 法規實施時間表
·2007年6月1日REACH正式實施。
·2008年6月歐盟化學品管理機構(European Chemicals Agency, ECHA)成立并開始運行。
·2008年6月1日-12月1日分階段物質(Phase-inSubstances)預注冊。
·2009年1月成立物質信息交換論壇(SIEF)。
·2009年6月REACH附錄17限制物質條款生效。
·2010年12月年產量或進口量1000噸以上的化學物質;年產量或進口量1噸以上的根據指令67/548/EEC中劃分為1、2類的CMR物質;年產量或進口量100噸以上根據指令67/548/EEC中N:R50-53劃分為導致水生環境長期負面影響的高水生物毒性的物質完成注冊。
·2013年6月年產量或進口量100噸以上的化學物質完成注冊。
·2018年6月年產量或進口量1噸以上的化學物質完成注冊。
挑戰:
2010年11月30日是歐盟REACH法規第一批須完成正式注冊物質的注冊截止日期。屆時,我國企業作為非歐盟制造商,如未按歐洲化學品管理局(ECHA)有關要求進行正式注冊的物質和產品,將面臨被拒絕入關、退回甚至放棄歐盟市場的窘境。歐盟REACH法規的核心是“No Data, No market” (沒有數據,沒有市場),而歐盟作為世界上最重要的化學品市場之一,對企業的重要性不言而喻,應慎重決策。
現狀:
從REACH法規實行預注冊的情況看來,國內企業并未充分掌握正確的應對方案。紡織產業鏈上游染料行業雖然迅速完成了1200多個品種的預注冊,但是相比于預注冊的火爆,正式注冊的產品寥寥,數量大幅縮水,據了解眾多國內企業針對正式注冊的工作目前都處于停滯狀態。而產業鏈中下游企業面對復雜的REACH法規和國內眾說紛紜的解讀,多數都處于茫然之中,近期更有一些夸大的宣傳宣稱所有出口歐盟的相關企業必須在11月完成REACH注冊,導致國內很多企業手足無措,不知如何應對。
應對方案:
作為紡織產業鏈上不同環節的企業,該如何應對REACH法規的挑戰,正確履行法規的要求,既不盲目夸大,又不承擔不必要的風險,成為企業共同面對的問題。
作為產業鏈最上游的染料化工行業,必須直接面對REACH法規的注冊要求,當前的正式注冊工作該如何推進?企業的當務之急是從實際出發,盡快決定是否進行正式注冊,并選擇合適的注冊途徑。
注冊卷宗的數據方面,染化料企業有基本的物質組分、理化特征等數據,缺少產品有關毒理學方面的檢測數據,這需要委托被國際認可的GLP(毒理安全評價)實驗室檢測。企業也可以購買這方面的數據,或者相關企業聯合檢測以主動掌握毒理檢測數據。同時,在REACH框架下,每一種物質只能有一個主導注冊者,染化料企業,理應理性協商出主導注冊者,制定相應的分享價格標準,降低注冊成本,這些將是目前染化料企業應對REACH注冊大考的策略選擇之一。
而位于產業鏈上中下游的面料、服裝企業,其最終產品在在使用過程中,產品本身的功能通常不會發生物質釋放,在注冊要求上,雖未直接承擔注冊主角,但也需積極應對REACH提出的要求,尤其是國外品牌買家在產品采購管理過程中,提出的化學品要求,建立清晰、有序的化學品采購、使用流程,在必要時,能夠及時準確地提供出其出售產品所使用化學品的注冊信息。
同時產品中如果包含了REACH規定的高關注物質(SVHC)的話,REACH法規要求向歐盟官方進行通報,并禁止或限制使用REACH 規定的限制物質(Restricted Substance),確保該類化學物質含量不得超過REACH規定檢測限量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