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歐盟委員會對中國玻璃纖維反傾銷案做出初裁,對凡是從中國出口的玻璃纖維產品征收40%以上的反傾銷稅率,重慶國際復合材料有限公司首當其沖,被裁定高達43.6%的臨時反傾銷稅;受歐盟反傾銷連鎖反應,土耳其對該公司涉案產品征收38%的反傾銷稅,印度對該公司的涉案產品征收12.74%的反傾銷稅。由此,國外玻璃纖維產品進口商對涉案產品的進口成本大幅增加,進一步降低了我玻纖產品的出口市場競爭力,導致出口份額減少,對外貿出口帶來了較大的負面影響。據企業反映,重慶國際復合材料有限公司三分之一的產品出口歐盟,今年1-8月向歐盟出口玻璃纖維4506萬美元,其在歐盟市場的出口份額相對于2009年下降5.5%;對印度和土耳其出口較去年同期分別下降15.6%和47.9%。
此次歐盟委員會的反傾銷稅率為初裁結果,根據歐盟反傾銷調查程序,預計6個月內歐盟委員會將發布最終裁定。如果長期被征收高額反傾銷稅,重慶玻璃纖維產品有可能完全退出歐盟市場。為此,重慶市外經貿委一方面充分發揮與商務部、中國輕工商會和涉案企業的聯系機制,及時溝通相關情況、共商對策;另一方面加強與本案代理律師合作,加緊研究確定無損害抗辯的法律點和下一步工作方案,力爭此案終裁取得合理的稅率,為重慶市企業爭取有利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