長春一居民區(qū)內大量油漆等易燃易爆物被清除
2011-11-24 來源:新文化網-新文化報
關鍵詞:油漆 易燃易爆化學物品
600多桶易燃易爆危險品藏身居民區(qū),儼然一個“定時炸彈”,時刻威脅著周圍居民的生命安全。23日,長春市朝陽區(qū)公安、消防等部門聯合取締了該處窩點,將這些危險品搬離。
11月23日,長春市公安局朝陽區(qū)分局白菊路派出所民警在白菊路附近一處居民區(qū)走訪時,發(fā)現在幾棟居民樓間有一排平房。經調查,這是一處庫房,庫門緊鎖。
民警覺得該處庫房很可疑,便一直在附近蹲守。很快,有人來到庫房,民警隨即進行檢查,發(fā)現庫房內竟然存放著大量易燃易爆危險品。
14時許,長春市公安局朝陽區(qū)分局、公安消防支隊朝陽區(qū)大隊等部門人員來到了這處庫房,對危險品進行了處理。記者在現場看到,這排平房位于居民樓中間,離最近的居民樓不足10米。倉庫內存放著大量油漆、涂料、香蕉水等物品。
隨即,執(zhí)法人員進行了統(tǒng)計,發(fā)現該處庫房共有600多桶各類危險品,其中大桶油漆150桶、香蕉水130桶,價值在100萬元左右。
對此,長春市公安局朝陽區(qū)分局副局長陳洪濤說,這是今年9月長春警方開展清剿火患行動以來,涉案金額最高的案件。警方將聯合消防部門做好危險品清點存放工作。警方會依法對此事進行處理。
長春市公安消防支隊朝陽大隊大隊長孫久鵬說,該倉庫存放易燃易爆物品未經過審批,違反了消防法相關規(guī)定,消防部門對倉庫進行查封,并及時把這些危險品搬走暫時封存。另外,將會對責任人依法進行最低5000元至最高5萬元罰款。
在此消防部門提醒,民用建筑不得用于生產、儲存易燃易爆化學物品,尤其是該處倉庫距離居民樓非常近。一旦遇到明火,極有可能發(fā)生爆炸。另外,希望市民發(fā)現類似情況,能及時舉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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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藍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