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12月2日,印度保障措施局發布公告,決定對原產于中國的橡膠用炭黑啟動特殊保障措施調查。
本案的被調查產品為橡膠用炭黑,是生產和加工橡膠(包括輪胎)時作為補強劑使用的一種無機化學產品。印度海關稅則號為28030010。非橡膠用炭黑不在此次調查的范圍內。
本案系印度炭黑生產商協會(Association of Carbon Black Manufactures)代表其兩名會員M/s. Phillips Carbon Black Limited公司和M/s. Hi-Tech Carbon公司提起申請。這兩家企業聲稱占印度國內炭黑產量的80%以上。
印度申請人提供了2008年4月至2011年10月國內產業損害數據,聲稱在損害調查期內,中國炭黑進口量增長了429%,印度國內產業產量、產能利用率、市場份額、利潤顯著下降,國內產業的庫存數量顯著上升。中國炭黑對印度國內產業造成了市場擾亂或市場擾亂威脅。
印度申請人要求對中國炭黑征稅為期4年的特保稅。
相關利害關系方(中國涉案生產商、出口商等)如果要應訴,必須在立案后30天內(2012年1月1日之前)向印度保障措施局提交出口商問卷和對該案的評論意見。其他人如果認為自己也是利害關系方的,可以在立案后21天內向印度保障措施局表明身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