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歐盟復合材料工業協會(EuCIA)發布信息,2011年3月15日,歐盟的官方雜志發布了歐盟理事會對從中國進口的某些連續玻璃纖維產品實施最終反傾銷關稅的248/2011號實施規定。理事會確定的關稅稅率為13.8%,產品范圍中不包括玻璃纖維紡織紗。
理事會的這個規定是繼歐盟27個成員國的代表對歐盟委員會今年早些時候的提案進行表決之后做出的。最終關稅將從2011年3月16日開始實施,為期5年。
歐洲用戶有權要求退款
歐盟AD549方案提出的43.6%臨時關稅自2010年9月17日起實施6個月(歐盟委員會812/2010號規定)。雖然13.8%的最終關稅比臨時關稅大幅降低,但歐洲用戶有權要求退回超過的關稅。EuCIA鼓勵用戶們與各國有關當局聯系,了解有關退款的事宜。
歐盟法定貿易機制需要改善
EuCIA的總裁在評論這一最終結果時提到,歐洲用戶對這個最終結果以及此關稅對企業,特別是中小企業造成的負面影響并不完全滿意。此外,這次反傾銷調查暴露了幾個關于歐盟法定貿易機制以及所涉調查程序的問題。歐洲塑料加工組織對此也持同樣觀點。
EuCIA繼續保護歐洲用戶的利益
作為把歐洲復合材料行業集于一旗之下的機構,EuCIA將繼續維護其成員的利益,創造公平的貿易環境,發揚與相關行業的合作。估計在整個歐洲有10 000個公司積極從事復合材料制造,共有員工150 000多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