輻射這種能量傳遞方式有熱輻射、電磁輻射、核輻射等類型。除了核輻射有以粒子形式實現的如α射線(氦原子核)、β射線(核衰變時產生的高能電子)外,其他的都是電磁波。其中熱輻射是波長比較長的電磁波輻射(0.76~20微米波長),可見光(0.4~0.76微米波長)、紫外線(0.01~0.4)等波長更短一些,也屬于輻射;X光(0.01~0.1nm)、γ射線的波長更短(0.02nm以下),故能量更大,接受輻射后的損傷更大。從紫外光開始,這種輻射會導致分子的電離,故稱之為電離輻射;而可見光及波長更長的電磁波則不會產生電離,稱之為非電離輻射。顯然,電離輻射能破壞分子使之電離,電離后產生化學反應,故有更大的危害,表現為對材料本身的損傷,及對人體的損傷。來源于放射性同位素、能力更高狀態的γ射線屬于核輻射。
令人“談核色變”的是核輻射。施楣梧介紹說,核輻射分為外照射和內照射兩類,在放射性物質發出的電離輻射直接照射到人體時屬于外照射。曾經有過這樣的報道:小孩子撿到用于探測機器設備是否存在損傷的放射性物質,玩耍后放在褲子口袋里,幾天后這條腿就保不住了,可見傷害非常大。這種輻射主要是γ射線的輻射,對于γ射線、或強度比它低一些的X射線,除了鉛、鎢等重金屬及其制品(鉛橡皮、鉛水泥等)可以阻擋衰減外,其他原子量不大的物質都沒法阻擋;而α射線、β射線用一般的衣服、甚至一張紙就能擋住了。所以說,一般紡織纖維都不能防X射線、γ射線的輻射。
吸入核塵埃并在體內進行照射則屬于內照射。施楣梧表示,內照射的防護方法與防化學武器、生物武器或防傳染病有類似之處,就是要穿隔絕身體與環境的密閉衣服。這次福島核泄漏主要是對公眾造成核塵埃沾染的危險。因此,在核事故當地需要穿防化服等密閉服裝,至少要帶口罩和手套防止核沾染。而我國因為環境沒有超出平常的背底污染,就沒有必要做任何防護措施。
總之,對于核輻射,除非是重金屬,才能有一定的遮蔽作用,一般紡織纖維不論棉麻毛絲都無法防范。對于核塵埃,要防止其與口鼻皮膚等器官接觸,避免進入人體,可以使用類似防化服的服裝,而麻纖維沒有這方面的優勢。
輻射量未達量值不構成威脅
對于民眾而言“外照射沒法防”,是指一般民眾不可能接觸到核源,萬一接觸到了,穿什么衣服都起不到防護作用,這就是“外照射沒法防”的理由。因此,對于外照射損傷的關鍵是政府要加強核設施、核原件的管理,民眾聽從政府的指揮,不到不該去的地方,或者萬一有事故發生,應聽從安排撤離危險區域。
受到外照射就一定對人體有危害,施楣梧告訴記者,盡管核輻射的能量高,但當輻射量沒有達到一定量值時“還不值得大家做特別防護,不要夸大它的危害程度”。
雖然輻射不可避免,但科學理性的認知是必要的。施楣梧向記者介紹了輻射防護的三原則,即實踐的正當性、防護水平的最優化和個人受照的劑量限值。
一是實踐的正當性。解釋正當性時,被施楣梧稱為“共和國脊梁”的進行核研究的工作人員不禁讓記者肅然起敬,明知長期近距離接觸核輻射對自身的傷害極大,但是為了更多人的利益,他們毅然選則了這份工作。同樣令人尊敬的,還有這次在日本福島核泄漏后主動請纓在危險區里控制核輻射操作的“五十死士”。二是防護水平的最優化,任何防護裝備都不能做到絕對安全,公眾只能爭取防護的最優化,特別是對于外照射,比如要受照射時間的控制、增大與輻射源間的距離以及采用屏蔽。三是個人受照的劑量限值。
對待輻射、核輻射,科學的認識和理性的心態十分重要,“其實核輻射離我們還比較遠,無須過分防范。防一防生活中電磁爐輻射更實際一點兒,正常人接觸電磁爐輻射的幾率可比核輻射大多了。”施楣梧略帶幽默的話語讓這個沉重的話題輕松收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