印度拒絕對博帕爾毒氣泄漏責任人作出更嚴厲判決
2011-5-12 來源:新華網
關鍵詞:博帕爾有毒氣體泄漏事件 聯合碳化物公司
印度最高法院11日駁回政府上訴,拒絕向博帕爾有毒氣體泄漏事件責任人作出更嚴厲判決。
這起毒氣泄漏事件發生在1984年12月3日。美國聯合碳化物公司設在中央邦首府博帕爾市的化工廠當時發生有毒化學氣體泄漏,直接致死1萬多人,據信陸續致使超過55萬人死于和化學中毒有關的肺癌、腎衰竭、肝病等疾病。
8名涉案人員起初因“有罪殺人”遭到起訴。這一罪名與謀殺罪相比較輕,最高可判10年監禁。不過,印度最高法院1996年認定這一罪名過重。
去年,7名尚在人世的涉案人員獲判“玩忽職守”罪,處兩年監禁。7人因年事已高,獲保釋機會。
不過,這一判決引發印度一些民眾不滿。一些毒氣泄漏事件受害者家屬要求法院作出更嚴厲判決,引渡時任聯合碳化物公司首席執行官沃倫·安德森回印度受審,同時向受害者及其家屬支付更多賠償。
民眾不滿促使政府對判決提出上訴,要求重新判處責任人“有罪殺人”。不過,最高法院11日以“依據錯誤、不合理”為由,駁回政府上訴。
印度一些民間組織當天對最高法院駁回上訴的決定表示不滿。
“博帕爾信息和行動小組”成員拉奇娜·丁格拉告訴美聯社記者:“又一次,博帕爾毒氣案受害者的正義遭到踐踏!保ㄐ氯A社專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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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藍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