印度商工部反傾銷局4月21日發布了對原產于中國、日本、韓國、馬來西亞、俄羅斯、臺灣和泰國的PVC樹脂(Poly Vinyl Chloride Paste RESin)反傾銷調查事實披露。
在該披露中,反傾銷局仍將中國視為非市場經濟國家,并采用印度生產價格來計算中國產品的正常價值。最終,中國出口企業的傾銷幅度被認定為31.70%。該案沒有中國企業應訴。
反傾銷局也綜合考量進口數量、市場份額、進口價格、產能、銷售數量及費用、利潤率、庫存量等因素,認定中國產品對印度國內產業造成損害,損害幅度為20-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