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來有一種呼聲:用紙制或可降解塑料制品取代泡沫塑料,甚至建議立法限制使用導致白色污染的塑料制品。筆者認為:用紙或可降解塑料取代聚苯乙烯塑料并不能完全解決環境污染問題,在技術上也存在很大困難,發展塑料的替代品應慎之又慎。
首先,目前能應用的可降解塑料,不論是光降解、生物降解或是雙降解,并非真的能夠將其轉化為能融入土壤的無害物質,而只是將其碎裂、分散到土壤與水體中。這樣的危害可能更甚于整體存在的泡沫塑料,因為它比后者更難收集,也無法利用。而紙制品的本質是纖維,如果不添加其它物質便不能防水、防油,而添加之后就不能很快降解。
其次,如果大量生產紙制一次性餐具,必然會消耗大量的森林資源,破壞生態環境。誠然,用蔗渣、蘆葦、稻麥秸稈或間伐次生木材作為替代,制造一次性容器是一種有益的嘗試。但從原料加工來看,制漿歷來是耗能、耗水、排污大戶,對資源節約不利,對環境危害很大。
第三,受技術因素的制約,所謂的替代品價格都相當高,如一個既防水又防油的紙漿制作的餐盒,其市場價格相當于泡沫塑料餐盒的3~10倍,與公眾的消費水平相差甚遠。
第四,從經濟可持續發展和資源循環利用的角度來看,泡沫塑料等塑料制品屬于既適用又價廉的永續資源,只是人們沒有進行很好的回收與利用。
有鑒于此,要有效控制白色污染,筆者建議如下:
首先,從啟迪思想覺悟入手,輔以切實可行的措施,動員公眾廣泛收集廢舊塑料。一方面,制止部分人亂丟廢物的不良行為;另一方面,廣泛發動群眾自覺地對廢棄物進行分類、收集,以利于廢舊塑料的回收利用。其次,回收利用廢舊塑料,使之變廢為寶。應采取以京、滬等地主張的回收利用(廢舊塑料)為主,縮源禁棄跟上,盡快建立一套適合市場經濟的制度,對廢舊泡沫塑料進行回收、再生利用,使之變廢為寶。第三,抓緊立法,由生產者承擔回收處置責任。要求所有生產、銷售、使用一次性泡沫塑料且容易造成污染的企業、個人,切實承擔起塑料垃圾減量、利用、再生的義務,嚴禁隨處棄置廢舊塑料,促進其資源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