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9日報道 繼錦湖輪胎“返煉膠”事件后,韓泰輪胎近日又遭國家質檢總局特別“點名”,稱部分批次韓泰輪胎由于設計或制造工藝問題,存在質量安全隱患。輪胎行業深陷“信任危機”。
同濟大學汽車學院汽車后市場研究所所長陳榮章教授向網易汽車表示,這一系列事件背后最大的癥結是中國輪胎行業標準“缺失”,恰恰因為這種缺失,在導致一系列不合格產品流向市場的同時,也使很多新的產品面臨無標可循、無法進行3C認證從而常常遭遇罰款的尷尬境地。
網易汽車從國家相關部委和橡膠行業協會了解到,一系列針對輪胎的行業標準已經提上了議事日程,尤其是一個專門針對子午線輪胎的工藝標準正在醞釀當中。
不過,是否能順利發布實施,尚要打一個問號。
標準缺失 新產品常遭罰
據了解,我國現行輪胎標準是1997年發布實施的,包括強制性標準和推薦性標準。強制性標準主要有《GB9743-1997轎車輪胎》和《GB9744-1997載重汽車輪胎》。推薦性標準主要有《GB/T2978-1997轎車輪胎系列》和《GB/T2977-1997載重汽車輪胎系列》。
陳榮章表示,雖然上述標準是1997年發布的,但標準制定工作事實上從1994年就開始了,并于1996年上報國家有關部門。因此,現行標準制定的時間距今已有14年,已經遠遠滿足不了輪胎工業發展的需要。
據統計,目前市場上載重汽車輪胎規格約有60%、轎車輪胎約有35%是現行標準中沒有的。
陳教授補充到,標準的嚴重落后給企業帶來的直接損失就是開發的國標中沒有的新產品,在市場上屢遭工商和質檢部門查封和處罰。
該觀點得到了以山東玲瓏輪胎為代表的不少輪胎企業的認同。據透露,由于3C認證是按國家強制性標準技術性能要求認證,同時參考國家推薦性標準的規格,因此國標中沒有的產品目前尚不能進行3C認證。
但市場需要的新規格產品越來越多,有些出口需要的規格有時也在國內銷售,而這些產品都不能進行3C認證。因此,當這些產品遭遇工商、質檢部門檢查和檢驗時,通常會被判罰為不合格產品而遭到查封和處罰。企業經常需要到國家指定的3C認證部門去開證明,證明自己的產品是合格的。但這個證明并不是所有地方的工商和質檢部門都認可。
同時,陳榮章還提到,汽車維修行業普遍遵守的“三包”規定也不涉及輪胎產品,保險公司也對輪胎等易耗品不予參保。而目前的《汽車產品召回監督管理條例》中,召回管理的范圍也僅局限于整車,不包括輪胎等重要零部件產品。
再謀標準制定 多頭管理或難產
不過,網易汽車從國家質監總局相關負責人處了解到,目前《汽車產品召回監督管理條例》已經在研討修改,召回管理范圍計劃延伸至輪胎等重要零部件,同時,將會同有關部門建立汽車安全信息共享機制。
與此同時,中國橡膠工業協會相關負責人也表示,對近期輪胎企業的一系列事件,整個行業非常重視,同時,考慮到國際標準不斷提升,近期正在積極研究一個符合當前行業實際情況、專門針對子午線輪胎的工藝標準,將涉及子午線輪胎制造的各個環節以及檢測方式等。其中,有關返煉膠的摻用標準將進一步提升。
不過,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企業負責人表示,事實上,早在2001年,全國輪胎輪輞標準化技術委員會就組織了對輪胎標準的全面修訂,并于2003年年底完成上報,但由各部委配合不到位,形成多頭馬車,導致這些標準目前還沒有發布實施。
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國家標準的制修訂首先是報計劃,計劃下達后由技術委員會組織制修訂,完成的標準草案由技術委員會上報上級主管部門,再由主管部門報國家標準化管理委員會審查,審查通過后才能發布實施。這樣一個過程下來,一般至少2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