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5日訊 中國商務部周五表示,中國將對原產于日本、美國、韓國、臺灣地區和新加坡的進口氨綸征收不超過61%的反傾銷稅。
據商務部網站發布的公告顯示,上述決定自2012年10月13日起生效,實施期限為五年。
針對大部分供應商的反傾銷稅率將按照最高標準征收,不過也有部分供應商的稅率定在了2.31%-12.87%。
中國自2006年開始對進口氨綸征收反傾銷稅,但相關措施已于去年到期。針對大部分供應商的反傾銷稅率為61%。
商務部表示,在復審調查后裁定,如果終止原反傾銷措施,原產于日本、美國、韓國、臺灣地區和新加坡的進口氨綸對中國大陸的傾銷有可能繼續或再度發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