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國家稅務總局發布液體石油消費稅新政,自2013年1月1日起,納稅人以原油或其他原料生產加工的在常溫常壓條件下呈液態狀(瀝青除外)的產品,將以石腦油(1元/升)或燃料油(4991,18.00,0.36%)(0.8元/升)的稅率征收消費稅。業內從士透露,初步來看,新消費稅政策執行之后,若按照燃料油交稅0.8元/升,地煉加工原油和燃料油成本均將相應的提升400元/噸左右。
受此影響,此前未納入國稅局征稅范圍的液體產品如MTBE(甲基叔丁基醚)、混合芳烴等調和汽油類都將被征收消費稅。12月14日,據山東煉廠相關人士介紹,目前煉廠汽柴油銷售情況不理想,柴油銷售稍好于汽油,主要受益于中石油中石化的外采;今年全年效益較往年相比較差,油品市場不再像以往那么風光。關于石油消費稅的推出,該人士表示,由于目前細則尚未出臺,對煉廠有影響是一定的,但影響多大還是未知數,但可以肯定的是地煉成本將會大幅提高。
此外,液化氣深加工企業表示,自石油消費稅頒布以來,對山東以自身沒有原料單鏈條生產的芳構企業來說沖擊尤為嚴重,單鏈條的芳構企業近70%目前處于停工狀態,開工企業均按銷生產,產銷平衡,維持低庫存運作,靜待1月1號政策細則出臺;部分囤貨調油商存有“賭博”心理,看好春節芳烴市場。
生意社成品油資深分析師李宏認為,石油消費稅的推出對一些有實力的地方煉廠影響不大,可以通過相應對策來緩解;而對于一些芳構化企業和調油商來說,或許面臨行業洗牌。而地煉加工原油和燃料油成本的提高,勢必使一些企業利潤減少,從而加速市場整合過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