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歐盟《官方公報》刊登了歐洲委員會第2012/48/EU號決議,將第2009/251/EC號決議的有效日期延至2013年3月15日,這已是歐委會第二次延期該決議。該決議禁止所有含富馬酸二甲酯(DMF)的產品投放歐盟市場,若產品的DMF含量超過0.1毫克/千克,便被視為含DMF的產品,該決議適用于所有專為消費者使用或可能被消費者使用的產品。
歐盟是福建省最大的出口市場,占總出口量的近1/3。雖然自2008年以來,福建檢驗檢疫局已加強對出口鞋靴中DMF使用的監管,輸歐鞋靴中DMF的使用得到了有效控制,但是該決議的再次延期對福建出口鞋企還是有一定影響。為此,福建檢驗檢疫局建議轄區企業:一是密切關注該決議,繼續控制輸歐鞋靴中DMF的使用,特別是做好皮革、干燥劑或防霉片等原輔材料的實驗室檢測工作,以免貨物因為該問題被通報、退回或索賠;二是主動與客戶聯系,共同控制產品安全性能,并明確各自責任,減少通報、退貨、索賠等問題所帶來的損失;三是加強產品安全意識,積極尋找更為環保、健康的原輔材料,以提高產品持續競爭力。
DMF是一種生物殺滅劑,常以小型包裝模式藏于鞋盒內,防止皮革部件在儲存及運輸時沾染潮濕空氣滋生霉菌。該物質揮發后易依附在產品上,接觸消費者皮膚,可導致皮膚炎、瘙癢、刺激、發紅及燙傷,甚至令消費者呼吸困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