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杉磯郡一家高等法院的法官今天駁回了針對該郡禁用塑料袋和對紙袋征稅10美分這一法令的起訴。
塑料袋生產商Hilex PolyCo.LLC公司在去年10月提起訴訟,稱該法令違反了加州26號提案。
26號提案去年11月在加州被投票通過,要求州議會兩院三分之二的投票支持在全州實施收費和征稅,并要求三分之二的本地社區居民投票支持在本地實施收費和征稅。該提案還對稅項的定義做了擴充,將各種收費也包含在內。
但法官在3月23日做出裁決稱,鑒于零售商將收取的費用留為自用,因此此類收費不屬于稅項。
HilexPoly公司的可持續發展與環境政策副總裁Mark Daniels說,此案“還遠遠沒有了結”。
Daniels在通過電子郵件發表的聲明中說:“從以往情況來看,通常涉及稅務判例的問題總能得到法院的支持,我們希望能夠將此案進一步提交上訴法院。我們歡迎對塑料袋禁令及征稅各抒己見,但在本案中,洛杉磯郡一意孤行地違規收費并征收隱性稅,而這正是第26號提案明令禁止的。”
“第26號提案的實施,就是為了應對本地政府以‘收費’之名征稅、以達到規避選舉流程之目的這樣的情況。在未經公眾表決的情況下就對本地居民征收塑料袋稅,洛杉磯郡明顯違反了憲法,我們有信心在進一步上訴中獲得公正的裁決。”
洛杉磯郡在2010年通過了塑料袋禁令和征稅法案。該法案的實施對象包括洛杉磯郡的郡府直轄地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