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陶氏化學公司在韓國提出的乙烯基彈性體生產技術侵權一案中,被告方LG化學有限公司獲判勝訴。
總部位于美國密歇根州Midland的陶氏公司指控位于韓國首爾的LG公司在乙烯基彈性體生產中所用的茂金屬催化劑技術侵犯了陶氏的知識產權。首爾中央地方法院在2月8日對此案做出了判決。
陶氏公司官員在一份聲明中說,陶氏“對這一判決感到遺憾...[并且]陶氏認為首爾中央地方法院的判決有失公允,未以事實以及韓國專利法中的相關規定作為依據。”
陶氏“現在將考慮就這一判決提起上訴。”公司官員補充說,陶氏“相信在上訴后一定會撤銷原判”,并且陶氏“將一如既往地堅決捍衛和實施自己的知識產權。”
陶氏利用這項技術來生產諸如Engage牌聚烯烴彈性體等產品。陶氏在聲明中透露,在此次韓國中央地方法院做出判決之前,韓國知識產權局下設知識產權法庭認同了陶氏提出的專利權利關鍵索賠。
陶氏化學和LG化學都是全球領先的塑料與特種化學品生產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