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印度海關上訴法庭命令,印度商工部反傾銷局2月10日發布了對原產于臺灣、中國、印尼、日本、韓國、馬來西亞、泰國和美國的懸浮法聚氯乙烯(Poly Vinyl Chloride(PVC)Suspension Grade)反傾銷調查再審終裁,建議維持原審終裁判決,對中國進口產品征收正式反傾銷稅,稅率不變。
終裁公告表示,各利益攸關方可就本次終裁向海關及稅收上訴法庭提出上訴。
印度反傾銷局于2006年6月正式對該產品發起期中復審調查,并于2007年12月做出肯定性終裁。后某些利益攸關方向印度海關及稅收上訴法庭提出上訴。法庭于2011年8月將此案發回反傾銷局重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