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5月30日,匯麗涂料公司收到股東上海匯麗集團有限公司轉來的《上海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檢查總隊行政處罰決定書》。工商部門對上海運來涂料有限公司、上海華民塑料制品有限公司以及部分經銷商接受上海暉麗涂料公司委托,生產、銷售標識有“中遠匯麗”、“Huili”、“香港中遠匯麗涂料有限公司”標志的涂料的行為進行了相應的處罰。
“匯麗”、“中遠匯麗”和“Huili”均是上海匯麗集團有限公司注冊商標,注冊證號分別為:第964367號、第3242863號、第952982號。同時“匯麗”還是中國馳名商標。任何偽造、擅自制造或者銷售帶有上述商標的涂料的行為均屬侵犯注冊商標專用權的行為,均會受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門及其他執法部門的處罰。公司也會追究相關法律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