輸歐產品又添新規
“富馬酸二甲酯有防腐防霉的效果,常用于皮革、鞋類、紡織品等的生產、儲存和運輸過程中。人體吸入、攝入或與之接觸,會對皮膚、眼睛和上呼吸道造成刺激和傷害。”紹興出入境檢驗檢疫局的工作人員告訴記者。
根據此次歐委會(EU)No 412/2012條例規定,用于物品及物品的任一成分中的富馬酸二甲酯含量不得超過0.1mg/kg,物品及物品中任一成分富馬酸二甲酯含量超過0.1mg/kg的,不得置于市場銷售。
紡織品安全性很重要
據中國紡織工業協會檢測中心主任助理謝凡介紹,在美國,每年大約有數百起召回事件,涉及服裝、兒童飾品、玩具、電器等產品。“這些召回的產品中,大部分來自中國,這不但給出口企業造成大量損失,還在很大程度上影響了品牌信譽,致使企業失去市場份額。”
“從這些召回案例看,我們可以總結出一些規律。”謝凡說,美國市場非常重視重金屬、物理性、燃燒性等安全測試,一旦不符合要求,就會被召回。
源頭禁用芳香胺產品可“免檢”
日本市場有80%的紡織品來自中國,如何在不增加檢測成本的情況下,又能確保紡織品的質量安全,做到產品能溯源?”謝凡認為,最好的方式就是從源頭即染色環節進行管理,并將這種管理貫穿到整條紡織供應鏈上。
據介紹,目前,中日紡織行業已合作建立了“白名單管理體系”,主要在于芳香胺物質的禁止使用,染色企業(包括印染、印花、涂層等企業)如果獲得“白名單資質”,或者是具備“白名單資質”的企業生產加工的產品,都可被該體系中的日本進口商認可,其產品出口日本時無需檢測特定偶氮染料。
“當前,紹興縣還沒有紡織企業加入這一體系,一旦加入,這使得一些資質好的紡織品企業在出口日本時,無需對每批產品進行檢測,從而降低紡織服裝貿易的檢測時間和成本。”紹興縣經信局有關負責人表示,作為紹興縣紡織企業,應對紡織品安全進行主動管理,未雨綢繆提前做好準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