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悉,GB18401從2005年1月1日實施以來,在有效保護我國紡織消費者的健康、規范紡織產品市場以及提高我國紡織行業的整體水平等方面發揮了重要作用。與2003版標準相比,2010版新標準主要有以下兩個大方面的修改:一是標準適用范圍除保留原有的服用和裝飾用紡織產品外,新增了家用紡織產品;不屬于該標準范圍的紡織產品目錄從10類增加至13類,新增了一次性使用衛生用品,箱包、背提包、鞋、傘和地毯;嬰幼兒的定義從24個月以內改為36個月及以下。二是理化指標中禁用偶氮染料新增了“4-氨基偶氮苯”,達到24種;將直接接觸皮膚紡織產品PH值的范圍從4.0~7.5修改為4.0~8.5;規定了耐唾液色牢度僅考核嬰幼兒紡織產品,窗簾等懸掛類裝飾產品不考核耐汗漬色牢度,本色及漂白產品和扎染、蠟染等傳統的手工著色產品不考核染色牢度;并增加了染色牢度、甲醛、PH值、可分解致癌芳香胺染料試驗的取樣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