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對美歐乙二醇和二甘醇單丁醚征反傾銷稅
2013-1-29 來源:中國聚合物網
關鍵詞:乙二醇 二甘醇單丁醚 反傾銷稅
據商務部消息,商務部日前最終裁定原產于美國和歐盟的進口乙二醇和二甘醇單丁醚存在傾銷,自2013年1月28日起,對原產于美國和歐盟的此類產品征收反傾銷稅。對相關公司征收的反傾銷稅稅率如下:美國伊士曼化工公司為10.6%、陶氏化學公司為14.1%、益科斯達化工產品有限公司為10.6%、其他美國公司為14.1%,歐盟沙索德國有限責任公司為10.8%、沙索溶劑德國有限責任公司為10.8%、英力士化學拉瓦拉有限公司為9.3%、巴斯夫歐洲公司為18.8%、其他歐盟公司為1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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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iu)