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韓聯社10月30日消息,韓國貿易委員會(KTC)29日召開第321次會議,決定提請企劃財政部針對原產于中國、印度尼西亞和泰國的定向聚丙烯(OPP)薄膜征收反傾銷稅,征收期限為五年。具體稅率為中國3.89%~25.05%、印度尼西亞4.43%~5.98%、泰國3.48%~10.55%。
韓貿易委建議對華定向聚丙烯薄膜征反傾銷稅
OPP薄膜用于食品、香煙等商品的包裝盒以及各種膠帶。2012年11月,韓國的三家OPP生產商——三榮化學工業、Filmax、HS工業公司針對中國、印尼、泰國OPP薄膜向貿易委員會提出反傾銷調查申請,指控這些國家的OPP薄膜有傾銷嫌疑,導致韓國內企業受到經濟損失。
韓國企劃財政部在受理貿易委員會提交的反傾銷調查結果后,將在50天內作出是否征收反傾銷稅的最終決定。
貿易委員會還決定將針對原產于中國大陸、臺灣地區、馬來西亞的聚酯彈力絲反傾銷稅征收期限延長三年,稅率為2.22%~8.69%。
2012年11月,TK化學和星安合纖指出,韓國政府向原產于中國大陸、臺灣地區和馬來西亞的聚酯彈力絲征收反傾銷稅后,傾銷產品只增不減。由于中國等國家快速擴大生產設備,韓國內同行很可能再次受到打擊,進而要求貿易委員會延長反傾銷稅征收期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