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海鹽多個部門了解到,海鹽今年將在前期調查摸底的基礎上,重拳整治廢塑料加工業污染,全面取締非法廢塑料加工行為,規范經環保審批的廢塑料加工利用企業(個體經營戶),關閉一批整治后仍不能達到環保要求的廢塑料加工利用企業(個體經營戶),有效消除環境污染。
據了解,廢塑料加工工程中易產生廢氣和廢水,其中多數加工企業由于設備簡陋或不規范,回用環節會造成大量廢水外排。這給環境造成了污染,影響了群眾的生產生活,相關部門過去接到不少這方面的投訴。
“海鹽廢塑料加工的原料主要來自造紙廠的廢塑等,一般加工1噸粒子需要7至8噸的廢塑。”縣環保局相關負責人說,目前1噸粒子的市場價在3300至3500元間,而1噸廢塑的價格才120元左右,“所以利潤豐厚是導致非法加工點多的一個重要原因。”
據介紹,海鹽此次整治行動把所有廢塑料加工企業(個體經營戶)納入整治范圍。對于廢塑料非法加工利用窩點,海鹽將在前期整治取締的基礎上,加大檢查力度。對于未經審批從事廢塑料加工利用的窩點,縣環保部門將會同公安、工商、電力等部門進行聯合執法,發現一家,取締一家。
對于經環保審批的廢塑料加工利用企業(個體經營戶),將開展污染物限期治理。有清洗生產線且具備入網條件的,必須接入污水管網,但需核定COD排放量,購置總量后確保達標排放入網……此次整治行動對廢塑料加工行業的廢水、廢氣、固廢排放及環境管理提出了嚴格的要求。
此外,經過審批的廢塑料加工利用企業(個體經營戶)需要根據整治內容及要求完成整治任務,并申請環保部門驗收。對于不按要求進行整治,或整治后仍未通過驗收的廢塑料加工利用企業(個體經營戶),海鹽相關部門將下達限期關閉決定。
對于在2013年1月1日以前經過審批,并實際建造投入使用的生產線,海鹽鼓勵企業(個體經營戶)主動淘汰這些生產線,并給予最高不超過30萬元的補償。
自3月28日起,廢塑料加工利用企業(個體經營戶)在一個月內淘汰相應設施,并注銷工商營業執照的,相關部門將對經環保審批的造粒或清洗生產線給予每條5萬元的補償。超過一個月,但在三個月內退出廢塑料加工行業的,相關部門給予每條3萬元的補償。相關部門在核定補償標準時,將以2013年1月1日以前審批,按環保審批并實際建造投入使用的生產線為準,最高補償不超過30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