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天津市工商局在流通領域對標稱廣東省20家企業生產的20個批次電動塑料玩具開展質量監測。結果顯示,兩家企業生產的兩個批次商品不合格。
據介紹,本次依據GB6675-2003《國家玩具安全技術規范》、GB5296.5-2006《消費品使用說明第5部分:玩具》、QB/T2362-1998《電動玩具通用技術條件》、QB1095-91《玩具硬塑件通用技術條件》,電動玩具重點檢測了正常使用、可預見的合理濫用、技術要求、標志和使用說明等4項指標;塑料玩具重點檢測了正常使用、可預見的合理濫用、玩具硬塑件通用技術條件、標志和使用說明等4項指標。
經檢測,標稱義烏市城西街道威威玩具廠生產的一批次電動槍(NO:398A),材料項目不合格;標稱汕頭市澄海區新粵龍玩具廠生產的一批次小琪兒娃娃(B8002),材料、模塑玩具邊緣項目不合格。
對本次監測發現的不合格電動塑料玩具,工商部門已責令受檢經銷單位停止銷售,并依法進行了處理。消費者如發現經營者繼續銷售不合格電動塑料玩具的,請撥打12315進行舉報,工商機關將依法予以嚴厲查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