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教育部印發通知,要求嚴厲查處高等學校學位論文買賣、代寫行為。通知指出,對出現學位論文買賣、代寫行為的學位授予單位,要視情節輕重分別核減招生計劃,國家學位主管部門可暫;虺蜂N相應學科、專業授予學位的資格,有關主管部門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對負有直接責任的單位負責人進行問責;對參與購買、代寫學位論文的學生給予開除學籍處分,已獲得學歷證書、學位證書的依法予以撤銷,被撤銷的學歷證書、學位證書已注冊的應予以注銷并報教育行政部門宣布無效。
教育部還明確,指導教師是查處學位論文買賣、代寫行為的第一責任人,要加強對學生學術道德、學術規范的教育,加強對學位論文研究及撰寫過程的指導,并對學位論文是否由其獨立完成進行審查,確保原創性。
明確指導教師是第一責任人
教育部稱,部分學位授予單位在學風建設、學術誠信養成、學位論文審查等方面還存在薄弱環節,學位論文買賣、代寫行為仍時有發生,造成了不良社會影響。
教育部明確要求,各省級教育行政部門要加強與當地網信、市場監管、公安等有關部門協調配合,采取針對性措施予以整治,形成常態化的查處工作機制,學位授予單位要明確工作職責,健全考評體系,完善查處辦法,規范查處程序,加大懲戒力度。
“明確各省級教育行政部門、學位授予單位、指導教師分別是查處學位論文買賣、代寫行為的監管主體、責任主體和第一責任人,要承擔各自職責!苯逃糠Q。
要求學位授予單位加強原創審查
此外,各省級教育行政部門和學位授予單位要設置舉報電話,主動接受社會監督舉報。要做好學位論文抽檢工作。學位授予單位要利用信息技術手段,加強對學位論文原創性審查。
教育部表示,要嚴肅責任追究。對不履行主體責任的學位授予單位和負責人要進行處罰和問責;對履職不力、所指導學生的學位論文存在買賣、代寫情形的指導教師,要追究其失職責任。對參與購買、代寫學位論文的學生要給予開除學籍處分,已獲學歷證書、畢業證書要依法予以撤銷和注銷。
教育部要求,各省級教育行政部門、有關部門(單位)教育司局和各高等學校抓緊部署專項檢查,并將依據學位論文作假行為處理備案信息平臺和有關動態監測數據,對學位授予單位進行專項督導。
- 網絡論文買賣:挑戰道德底線的“合法交易” 2011-06-07
- 武大副教授沈陽:買賣論文已成“產業” 年銷售數億元 2009-12-17
- 微博成論文代寫新賣場 海外機構瞄準中國市場 2012-08-02
- 買賣論文成校園“潛規則” 揭論文代寫產業鏈 2011-07-29
- 教育部公布第二輪“雙一流”建設高校及建設學科名單 2022-02-14
- 教育部等:鼓勵擴招博士后,作為補充高校師資重要來源 2021-01-28
- 教育部發布《研究生導師指導行為準則》| 不得違規隨意拖延研究生畢業時間!不得與研究生發生不正當關系! 2020-11-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