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學校長的有為與無為
2009-06-30 來源:科學時報
在第二屆中外大學校長論壇上,一位國內高校校長曾說,校長“什么事都要管”,這樣“分散了我們很多精力”;也有校長說,校長要管學生生活、學生住宿、學生食堂、教師住房、教職員工子女入托,這些“必須得管”,不然可能就會出現不利于學校發展的事件;更有校長戲稱,校長“除了火葬場,什么都要管”。這些抱怨應該說是我國大學校長工作的真實寫照。然而,是誰把校長搞得如此“累”呢?要回答這個問題,就需要弄清作為教育家的大學校長究竟對什么應該有為,對什么又應該無為。
《中國青年報》曾經刊文《美國耶魯大學校長:做大學校長是項美妙事業》介紹,美國耶魯大學校長理查德·雷文談起自己12年校長生涯只出過一本《大學工作》的專著時,沒有一絲底氣不足,而是沉浸在“最美妙者”從事“最美妙事業”的幸福和自豪感中。雷文認為,大學校長是一個需要全神貫注、全力以赴去做的事業,如果還有時間和精力再去帶研究生、搞研究成果,那就是與校長的“大學工作”背道而馳,是沒任何美妙可言的。
這種美妙,在雷文的體會是單純的:“其實當好校長很簡單,只須做到兩點:選賢任能、確定當務之急。”這種美妙,在雷文體會又是一種權威感和成就感。“好的校長,尤其是一流大學的校長必須具有影響力和領導力。”這種美妙,在雷文體會還在于一種不是“清閑官”的“清閑”。不是“清閑官”,大到引航向前、運籌帷幄,小到體察學生宿舍、與學生聚餐,極盡校長之職責。而當我們仔細查看國外許多世界一流大學校長的身份時,我們會發現他們的身份都很單純,校長就是校長。
《工人日報》曾經刊文《中國大學校長累從何來?》認為,我國大學校長的身份很復雜,除了校長之外,他們還是博導、院士,在政府的行政編制序列里又是正廳級、副部級的官員,幾種身份集于一身。身份的多樣、行政級別的優越,說明這些校長的擔子重、責任大。然而,既然各位校長都享有著一定的行政級別待遇,那么為民服務就是當官者的本職,對本職工作何苦要抱怨多多。如果當校長不能為教職工、學生服務,又憑什么要行使行政權力、享受行政待遇?從這一點來講,這些校長的抱怨毫無道理。
雷文校長何來“清閑”?因為他不需為副部級、正廳級校長的名頭座次斤斤計較,不擔心沒有成果被同行笑話,不為有名無實的博導頭銜背上“良心債”。那么,我國的校長為什么就不能單純一點,卸掉學術科研的擔子,別再追求行政待遇,專心當好校長呢?
克拉克在《大學的功用》一書中認為,校長是集多種社會角色于一身,既是領導者、教育家、創新者、教導者、信息靈通人士,又是官員、管理人、繼承人、尋求一致的人、勸說者、瓶頸口;但他主要是一個調解者,作為調解者的頭等大事就是相安無事——如何使“七十二行不和諧的派別相調和”。校長是大學這一教育組織的靈魂人物和神經中樞,筆者認為,大學校長之能否勝任,本身的品質是值得探究的問題。作為教育家的大學校長應該修煉教育家的如下品質。
第一,要有理想追求,有承前啟后的使命感,能夠維護并發揚已確立的大學精神。大學校長要體現大學理想、使命,體現大學維護社會公正、彰顯社會良知等所有當代文明社會的價值和品質。大學校長應成為時代的良知和智能的火把,以及社會良心或良心的守護者,對整個社會負有責任。
第二,應有一種英雄氣概——人不敢言,我則言之;人不肯為,我則為之。這不僅是指在科學或學術領域的膽識,在社會正義、良心和道德等領域,同樣應如此。如果說真正意義上的大學是現代文明的航標燈,那么大學校長則應該是現代文明的守燈人。誰站到了大學校長的位置上,誰就應肩負起大學的使命。
第三,應該是知識和知識分子的象征。大學校長的重要任務之一是促進知識的創新、增長。因為大學是知識創新最重要的機構,“知識”是人類對未知王國探索的結果,在這個過程中充滿了種種曲折、失敗和錯誤,知識的探索者必然要彼此平等地討論、交流、批評和爭辯,形成一種“知識共同體”。只有在這種知識共同體內的“百家爭鳴”中,才可能有知識的發現、發明、積累和進步。所以大學校長必須像蔡元培那樣,將大學營造成“思想自由、兼容并包”的校園。
第四,應該以愛護學生和教師為天職。大學是知識分子的精神家園,教師和學生又是這個家園中的主體,是最應該受到尊重的。大學校長應當在思想和情感方面與教師和學生相通。大學校長應該是教育家,即成為在教育理論和實踐上有創見、有貢獻、有影響的杰出人物。一個正義的、有思想的、優秀的大學校長,必然會創造條件還權于師生,讓師生獲得權利意識并運用自己的權利,而不是讓師生處于無權的被行政人員管理的狀態,難有主體身份的認同感。
《中國青年報》曾經刊文《美國耶魯大學校長:做大學校長是項美妙事業》介紹,美國耶魯大學校長理查德·雷文談起自己12年校長生涯只出過一本《大學工作》的專著時,沒有一絲底氣不足,而是沉浸在“最美妙者”從事“最美妙事業”的幸福和自豪感中。雷文認為,大學校長是一個需要全神貫注、全力以赴去做的事業,如果還有時間和精力再去帶研究生、搞研究成果,那就是與校長的“大學工作”背道而馳,是沒任何美妙可言的。
這種美妙,在雷文的體會是單純的:“其實當好校長很簡單,只須做到兩點:選賢任能、確定當務之急。”這種美妙,在雷文體會又是一種權威感和成就感。“好的校長,尤其是一流大學的校長必須具有影響力和領導力。”這種美妙,在雷文體會還在于一種不是“清閑官”的“清閑”。不是“清閑官”,大到引航向前、運籌帷幄,小到體察學生宿舍、與學生聚餐,極盡校長之職責。而當我們仔細查看國外許多世界一流大學校長的身份時,我們會發現他們的身份都很單純,校長就是校長。
《工人日報》曾經刊文《中國大學校長累從何來?》認為,我國大學校長的身份很復雜,除了校長之外,他們還是博導、院士,在政府的行政編制序列里又是正廳級、副部級的官員,幾種身份集于一身。身份的多樣、行政級別的優越,說明這些校長的擔子重、責任大。然而,既然各位校長都享有著一定的行政級別待遇,那么為民服務就是當官者的本職,對本職工作何苦要抱怨多多。如果當校長不能為教職工、學生服務,又憑什么要行使行政權力、享受行政待遇?從這一點來講,這些校長的抱怨毫無道理。
雷文校長何來“清閑”?因為他不需為副部級、正廳級校長的名頭座次斤斤計較,不擔心沒有成果被同行笑話,不為有名無實的博導頭銜背上“良心債”。那么,我國的校長為什么就不能單純一點,卸掉學術科研的擔子,別再追求行政待遇,專心當好校長呢?
克拉克在《大學的功用》一書中認為,校長是集多種社會角色于一身,既是領導者、教育家、創新者、教導者、信息靈通人士,又是官員、管理人、繼承人、尋求一致的人、勸說者、瓶頸口;但他主要是一個調解者,作為調解者的頭等大事就是相安無事——如何使“七十二行不和諧的派別相調和”。校長是大學這一教育組織的靈魂人物和神經中樞,筆者認為,大學校長之能否勝任,本身的品質是值得探究的問題。作為教育家的大學校長應該修煉教育家的如下品質。
第一,要有理想追求,有承前啟后的使命感,能夠維護并發揚已確立的大學精神。大學校長要體現大學理想、使命,體現大學維護社會公正、彰顯社會良知等所有當代文明社會的價值和品質。大學校長應成為時代的良知和智能的火把,以及社會良心或良心的守護者,對整個社會負有責任。
第二,應有一種英雄氣概——人不敢言,我則言之;人不肯為,我則為之。這不僅是指在科學或學術領域的膽識,在社會正義、良心和道德等領域,同樣應如此。如果說真正意義上的大學是現代文明的航標燈,那么大學校長則應該是現代文明的守燈人。誰站到了大學校長的位置上,誰就應肩負起大學的使命。
第三,應該是知識和知識分子的象征。大學校長的重要任務之一是促進知識的創新、增長。因為大學是知識創新最重要的機構,“知識”是人類對未知王國探索的結果,在這個過程中充滿了種種曲折、失敗和錯誤,知識的探索者必然要彼此平等地討論、交流、批評和爭辯,形成一種“知識共同體”。只有在這種知識共同體內的“百家爭鳴”中,才可能有知識的發現、發明、積累和進步。所以大學校長必須像蔡元培那樣,將大學營造成“思想自由、兼容并包”的校園。
第四,應該以愛護學生和教師為天職。大學是知識分子的精神家園,教師和學生又是這個家園中的主體,是最應該受到尊重的。大學校長應當在思想和情感方面與教師和學生相通。大學校長應該是教育家,即成為在教育理論和實踐上有創見、有貢獻、有影響的杰出人物。一個正義的、有思想的、優秀的大學校長,必然會創造條件還權于師生,讓師生獲得權利意識并運用自己的權利,而不是讓師生處于無權的被行政人員管理的狀態,難有主體身份的認同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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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seren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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