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和企業等獲得科研經費,采取提取管理費的辦法,遠低于實際發生的間接費用,而人員費用不能列支,加重了承擔單位的財政負擔,不利于調動科研人員積極性——
“在我國,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和企業等從政府部門獲得的科研經費,沒有按照國際上通行的間接費用和直接費用分開核算和管理,而是采取提取管理費的辦法。但是,政策允許提取的管理費遠低于實際發生的間接費用,而現行制度規定人員費用不允許在項目經費中列支,在一定程度上加重了承擔單位的財政負擔,不利于調動科研人員的積極性。”在今天舉行的中關村國家自主創新示范區科技重大專項列支間接經費試點工作啟動會上,北京市政府副秘書長戴衛道出了科技重大專項無法回避的事實。
為了重大專項經費的靈活使用,北京市財政局、市科委、市發改委、市經信委、中關村管委會今天聯合向公眾推出《中關村國家自主創新示范區科技重大專項資金試點管理辦法》和《中關村國家自主創新示范區科技重大專項項目(課題)經費間接費用列支管理辦法(試行)》,實行直接費用和間接費用的核定方法。
《辦法》將中關村國家自主創新示范區內科技重大專項的項目經費由原來按支出內容劃定材料費、設備費、管理費,調整為按支出性質劃定的直接費用和間接費用兩大類。直接費用包括了勞務費、專家咨詢費等十一類支出項目;明確了在示范區范圍內承擔科技重大專項試點項目的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和企業可以在科技重大專項資金中列支間接費用,間接費用按照試點單位的性質,按所承擔的科技重大專項的直接費用扣除設備購置費用后10%—20%的比例計提。
根據《辦法》,科技重大專項試點項目是指國務院批準的16個國家科技重大專項,北京市委、市政府批準的北京科技重大專項,包括“科技北京”行動計劃確定的重大科技工程、《北京市中長期科學和技術發展規劃綱要(2008—2020年)》確定的18個重大科技專項以及“北京市調整和振興產業實施方案”中的科技重大專項。《辦法》結合重大專項資金規模大、項目跨度時間長的特點,在重大專項經費中增加了不可預見費和管理工作經費。
相關專家表示,雖然間接費用中沒有直接明確經費支出項目,但將項目經費的使用權交由示范區內的項目承擔單位,由項目承擔單位統籌管理和使用,增強了經費使用的靈活性,加大了項目承擔單位自主使用空間,有利于激發科研人員的創新熱情。
- 2017年國家自科基金、重點研發計劃和重大專項經費統計,哪些高校表現出色? 2017-09-05
- 北大挪用900多萬專項經費被點名整改 2015-12-23
- 財政部、科技部:關于調整國家科技計劃和公益性行業科研專項經費管理辦法若干規定的通知 2011-09-30
- 誠聘教授、副教授 - 國家“雙一流”建設高校-南京林業大學中比先進生物醫用材料聯合實驗室 2022-05-02
- 南開大學化學學院劉遵峰教授擬招收2022年海外一流高校優秀本科畢業生直接攻讀博士生、以及招聘博士后若干 2022-04-21
- 教育部公布第二輪“雙一流”建設高校及建設學科名單 2022-02-14
- 《國家重點研發計劃資金管理辦法》解讀 2017-03-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