既管項目、經費,又管評審、驗收,這不僅影響科技創(chuàng)新質量,也易導致權力尋租
施一公:我曾經有過這樣的經歷。一次參加某個項目的評審,周六下午剛接到通知,結果周日上午手機里就收到6個陌生人發(fā)來的短信:“請多關照”,“歡迎來我校做學術報告、考察交流”,等等。我當時很納悶:這些人是怎么知道我當評委的,我的手機號碼是誰透露給他們的?
這使我想到科技界流傳的一個詞語:官學勾結。目前有關部門的司局是既管項目、經費,又負責組織專家評審、驗收;握有實權的司(局)長、處長,一句話就可以決定一個評審組的組長人選,就可以決定這個項目怎么執(zhí)行;而一些“大款科學家”,被指定當組長后,控制的項目經費少則幾千萬、一兩億元,多則幾個億、幾十億。兩者心領神會、默契配合、相互支持,結成共存共榮、難以打破的利益共同體,害莫大焉!
王志珍:現在的科技項目立項、執(zhí)行和監(jiān)督等,常常是一手包攬的,各級管理人員有實質性的決定權,專家評審機制越來越流于形式。
行政化過度,又會使科研人員不斷謀求向政府爭取經費,甚至迎合個別官員的偏好。這不僅會使科學家們將更多的工作時間和精力投入到非科研活動中,還會助長不良的學術風氣乃至學術腐敗。許多科研人員反映,現在科技立項中存在較為嚴重的權力尋租和利益交易現象。一些重大戰(zhàn)略性項目的決定和巨大資金的分配,在未經全面充分討論、辯論和爭論之前可能就由少數的人定了,且?guī)в忻黠@的部門利益。這致使一些“學術帶頭人”沒有時間專心做科研、做學術討論,而是漂在官場,花力氣搞關系、跑經費,有的甚至淪為“承包商”、“二房東”、“尋租人”。某些科學家說他們都是做研究的,但我們不能想象這些人怎么去花這幾個億的錢,到時候又怎么向國家和人民交賬的。
行政干預過大過多,也會對科技創(chuàng)新質量帶來消極影響。政府充當“教練員”,而不是規(guī)則制定者,往往會更關注哪個項目可能會“冒泡”,就賦予厚愛去青睞于它。于是政府部門之間也開始出現競爭,都希望自己選中的項目快出成果,有“顯示度”。這樣必然導致越管越細、越管越多。作為項目申請者、實施者,科技界也競爭激烈,為了吸引“教練員們”的注意力,也學會“吹泡泡”,因此出現越來越多的浮躁和虛假,競爭過度而合作不足,低水平重復建設等問題有增無減。
梅永紅:目前還存在一大批擁有行政級別的研究機構、大學院系,存在一大批擁有行政級別的校長、院長和所長,以及享受部級待遇的院士,使得中國學術界“官氣”十足。在這種情形下,學術權力讓位于行政權力,學術資源受控于行政權力,學術界自由的空間和自律的功能被削蝕,作為科學精神內核的正常學術批評也受到抑制。
要想從根本上解決過度行政化,只能有賴于自上而下的改革。其中有些問題,必須通過改革政府和研究機構的行政管理行為,才能真正取得突破。
王志珍:科技體制中的頂層設計是非常關鍵的,應明確各個部委管什么,不管什么。而且部委之間的協調機制很重要,盡量避免行政對科技發(fā)展的干預。我認為,政府的作用應該從“選拔未來的優(yōu)勝者”,轉變?yōu)椤案⒏降牧己弥贫拳h(huán)境”的創(chuàng)造者和維護者。在我國目前的財力情況下,人是第一重要的,造就一大批熱愛祖國,對科學有奉獻精神、有創(chuàng)新能力的人最重要。
施一公:在科技項目的管理上,可以借鑒國外“管、評分開”的經驗。我在美國工作時,申請美國癌癥研究院基金的項目,癌癥研究院只負責給錢,不負責評審,評審由一個獨立的科學評審中心來做。我們也完全可以采取管、評分開的辦法,項目的立項、經費的分配可以讓政府部門來負責,而評審、驗收則應建立一個不受部門操控的專家團體,獨立進行。
饒毅:目前許多評審專家,老是同樣一批人,很可能與官員的個人偏好有關。如果由上級部門的專家委員會來確定下級評審專家,也許可以減少一些問題。當然不能解決全部問題,因為文化問題不是機制能解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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