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國務院辦公廳轉發財政部、科技部《關于改進和加強中央財政科技經費預算管理的若干意見》(國辦發[2006]56號)的有關要求,以及國家重點基礎研究發展計劃專項經費管理辦法中“根據預算批復,與項目承擔單位、課題承擔單位簽訂項目(課題)預算書,預算書是預算執行、監督檢查和財務驗收的重要依據”的相關規定,為進一步規范和加強科技計劃項目(課題)預算管理,現將2010年度973計劃項目(課題)預算書編報工作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編報范圍
2010年立項并啟動的科技部、財政部已經批復預算的973計劃項目(項目清單見附件)。
二、編報要求
1.各單位高度重視,精心組織。項目首席科學家應協助項目承擔單位,結合項目總體任務安排,組織課題承擔單位開展課題預算書的編報工作,并負責課題預算書的審核工作和課題啟動后的管理與監督。課題負責人應會同本單位財務部門,在學習掌握專項經費管理相關內容的基礎上,認真填報課題預算書,確保填報內容詳實、準確。
2.課題承擔單位嚴格按照核批的預算內容進行填報,其中課題專項經費按預算核批數填報,課題自籌經費原則上按照課題預算申報時的資金承諾填報。
3.課題承擔單位需對課題預算安排中的支出內容及支出用途進行詳細說明。
4.課題預算書中列示的合作研究單位應與課題預算申報保持一致,并對合作研究相對應部分的任務分工及經費分解內容做出詳細說明。
三、編報程序
按照“自下而上,逐層匯審”原則組織課題預算書編報。
1.課題承擔單位作為課題預算書的編制單位,進入國家科技經費預算申報管理中心(http://finance.most.gov.cn),使用填報項目申請書的賬號登錄,并選擇973計劃進行填報;無登陸賬號的課題,請與課題承擔單位的科研部門聯系,分配賬號。
課題預算書填報完成后,通過填報系統提請項目承擔單位和項目首席科學家審核、匯總(預審階段);
2.項目承擔單位和項目首席科學家負責課題預算書中課題任務分解、課題合作研究單位分工,課題預算支出內容及自籌經費安排情況的審核匯總工作,審核匯總完成后,通過填報系統提請科技部審核(二審階段);
3.項目承擔單位及課題承擔單位,可通過填報系統及時了解科技部審核情況;
4.科技部二審通過以后,課題承擔單位打印相關紙質材料(一式五份),簽字蓋章完備后報送項目承擔單位。項目承擔單位對課題紙質材料進行審核,并匯總打印項目材料(一式五份),按項目課題順序裝訂,簽字蓋章完備后報送科技部;
5.科技部對預算書進行審核并簽章,返還項目承擔單位項目(課題)預算書一式三份(含課題承擔單位一份)。
四、時間節點安排
2010年11月31日前,項目承擔單位完成課題預算書網上審核,并網上提請科技部審核(不需要報送紙質材料)。
2010年12月10日前,科技部完成網上審核,通過填報系統反饋二審結果。
2010年12月31日前,項目承擔單位完成預算書的打印、裝訂、簽章及報送工作。
五、其他事項
此項工作具體委托科技部科技評估中心管理
聯系電話:010-62013366轉B座1103,010-88231317
地址:北京市海淀區皂君廟乙7號
科技部科技評估中心973預算組 100081
軟件技術咨詢:科技部信息中心 010-88659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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