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副院長殺正院長”與高校體制改革
2011-01-28 來源:中國聚合物網(wǎng)
關鍵詞:高校體制改革
最近,“江西九江學院政法學院副院長殺正院長并焚尸”的消息被廣泛報道。其實,自從發(fā)生“中國政法大學學生殺師案”、“華中科技大學肖傳國雇兇打人案”之后,這類兇案在大學中似乎也不意外了。在高校未對兇殺案原因進行深刻反思的情況下,兇殺案的殘忍程度升級、引發(fā)原因多樣也只是時間問題了。
當然,在全國一千多所高校中,這樣的事情無疑是偶然、個別的事件,只是審視這個事件發(fā)生的原因,以及目前我國大學的文化和精神形態(tài),我們很難說發(fā)生這種事件的原因不普遍。對事件的反思,筆者以為起碼應該有以下幾方面。
首先,應該從目前的高校干部選拔標準及方式方面來反思。
眾所周知,目前我國高校領導干部(包括校級和中層)基本上都是按照社會性的行政領導干部的標準和方式選拔的,這種選拔標準和方式有兩個基本特點:一是有許多硬性條件,比如年齡、學歷、職稱、資質(下一級職務年限)等。二是主要由組織部門來操作,邏輯是“組織部門干部的素質是高于常人的,他們可以在干部選拔中秉公辦事,不以權謀私,能夠把合適的干部選拔上來”。然而,多年來的社會實踐表明,這種將希望寄托于“領導高明”基礎上的“伯樂相馬”機制,不僅缺乏現(xiàn)代文明的理論依據(jù),具有“人治”社會的特征,而且也包含著“人息政亡”的風險。九江學院的“官殺案”提示我們思考,這種社會性的組織工作原則,是否適合于高校中的干部選拔?如果在大學中沿用社會上的“選官”機制和原則,社會上的官場弊端也必然會被帶到大學中來,大學的本性會在“官本位”風氣的沖擊下變得世俗和功利,大學也難以成為真正的大學。
其次,應該從大學行政化的方面來反思。
近些年來,行政化意識和風氣代替原來的政治化意識和風氣,成為大學領域中的核心觀念和思想,促使大學中的制度也向行政化方向傾斜。原來約束政治化制度的意識形態(tài)規(guī)則隨著政治化體制的消失而淡化,新的能夠有效約束行政化的規(guī)則又沒有建立起來,大學的行政機構在精神和形態(tài)上越來越像衙門,教師和學生則越來越像被這些衙門管轄的“子民”,一些領導干部(校級和中層)也習慣了頤指氣使,發(fā)號施令。領導的輝煌不只是理論上的,更是實際上的。比如:在學校的崗位津貼和教授評級中,領導無疑都是最高的;在“教學名師”、“學術帶頭人”等榮譽稱號的評選或推薦中,領導無疑是要優(yōu)先的。“教學委員會”、“學位委員會”、“學術委員會”等榮譽性機構,則基本上都是由官員組成的。“仕而優(yōu)則學”、“仕而優(yōu)則利”、“仕而優(yōu)則名”,是如今高校中“靚麗的精神風景”。正是由于“官們”身上集聚了太多的利益、榮譽和恭維,給人們進行了“只有當官好”的現(xiàn)實示范,教授爭當官,在如今的大學中已經(jīng)不是意識層次上的問題亦即是否好意思去“爭官”的問題,而是技術層次上的問題亦即為了能當上“官”或當上更大的“官”,如何不擇手段,選擇黑、白、黃道方法的問題。在這一點上,九江學院“官殺案”,可以說提供了一個鮮活的例證。
第三,應該從大學精神碎片化的方面來反思。
數(shù)年前,清華大學的孫立平教授提出了“社會斷裂”和“社會潰敗”的理論,他的理論既適應于解釋社會的現(xiàn)象,也適應于解釋高校中的現(xiàn)象。這種理論表明,由于社會中的制度和文化缺陷,使社會的結構發(fā)生斷裂,社會肌體發(fā)生潰瘍,某些社會組織中的人們,其精神已經(jīng)不是一個整體,而是一群碎片。同事之間、上下級之間,已經(jīng)沒有了由共同的追求和理想凝結成的目標或方向,而是“各自為戰(zhàn)”,自己為自己的目標而努力。具體到大學,就是大學中的人們并沒有形成大學是“知識或學者共同體”的共識和信念,而是按照自己的大學想象來確定自己的行為原則。由于學問或學術并沒有成為大學人的共同追求和理想,在現(xiàn)在的大學中,學術論文抄襲、剽竊現(xiàn)象極其普遍,學術腐敗現(xiàn)象也司空見慣,大學在本質上已經(jīng)變成了一個治學(極少數(shù)人)、謀生(絕大多數(shù)人)、謀官者們集聚的大雜燴機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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