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高級人才獎勵與所繳個稅脫鉤 最高獎金30萬
2011-02-14 來源:中國聚合物網
今后,北京市對于高級人才的獎勵標準,將與個人所得稅脫鉤。日前,北京市政府批準了由市人力社保局、市財政局制訂的《北京市高級人才獎勵管理規定》。該規定明確,對于本市重點發展領域的高級人才,將給予累計金額不超過30萬元的政府獎勵。
根據規定,本市將鼓勵各類高級人才在京創業工作,對于北京市重點發展領域的高級人才,將按照對首都經濟社會發展貢獻程度給予政府獎勵,資金由市財政安排,列入市人力社保局年度部門預算。符合條件高級人才,即可申請獎勵,獎勵金額累計最高30萬元。
與2005年制訂的《北京市吸引高級人才獎勵管理規定》相比較,記者注意到,新規定中,對高級人才的獎勵標準只限定了最高累計額30萬元,與個人所得稅的多少無關,同時也不再限定獎金用于何處。而按照之前的規定,其獎勵標準為按其上一年度所繳個人工薪收入所得稅地方留成部分的80%。同時,獎金須用于在本市購買商品房一套、汽車一輛、以現金出資在本市投資興辦高新技術企業、參加專業領域培訓等。
同時,在可申請獎勵的6類高級人才中,對于有著年薪限定的兩類人員,其門檻有所提升,皆由之前的10萬元提高到15萬元。
據悉,符合條件的人才可在每年5月至9月通過其所在單位分別向市商務委、市科委、市經濟信息化委、市發展改革委、市金融局等受理部門申請高級人才獎勵,經受理部門審核匯總后報市人力社保局核準,市財政局撥付相關獎勵資金,由受理部門兌現發放相關獎勵。逾期未申報者不予受理。
上述規定于今年開始實施。
六類可申請獎勵人群
(一)被跨國公司地區總部、注冊資本1000萬美元(含)以上的外商投資企業、世界500強中的境外公司在京投資的企業及世界知名會計師事務所在京設立的會計師事務所聘用,連續2年以上擔任副總經理;
(二)被軟件企業、集成電路企業聘用,連續2年以上且年薪15萬元(含)以上的高級管理人才和專業技術人才;
(三)被北京科技研究開發機構聘用,連續2年以上擔任主任或相當職務且年薪15萬元(含)以上的人員;
(四)被來京投資企業聘用,連續2年以上擔任常務副總經理以上職務及擔任總會計師、總工程師、總經濟師的人員;
(五)被在京金融企業聘用,連續2年以上擔任副總經理以上或相當職務的人員;
(六)在京國際、國內文化藝術名人、名家和民族傳統藝術專家、優秀運動員、優秀教練員及杰出文化藝術體育產業經營管理人才。
版權與免責聲明:本網頁的內容由中國聚合物網收集互聯網上發布的信息整理獲得。目的在于傳遞信息及分享,并不意味著贊同其觀點或證實其真實性,也不構成其他建議。僅提供交流平臺,不為其版權負責。如涉及侵權,請聯系我們及時修改或刪除。郵箱:info@polymer.cn。未經本網同意不得全文轉載、摘編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
(責任編輯:佳)
相關新聞
- 中關村擬明年聚3萬高級人才 可直接落戶北京 2011-07-13
- 廣東舉行海外專家交流會 致力吸引高級人才 2010-09-30
- 2020年度國家科學技術獎勵名單 | 趙東元、吳一弦、朱美芳、楊槐等獲獎 2021-11-03
- 科技部:獎勵論文發表將被處理 2020-09-30
- 科技部、基金委發布通知:不將論文發表數量、影響因子等與獎勵獎金掛鉤! 2020-07-30
- 令人期待的《北京市促進科技成果轉化條例》將于明年1月1日起實施 2019-11-29
- 2018北京市“杰青”出爐 資助經費三千萬 2018-11-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