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于獲準立項的合作交流項目,NSFC將向中方申請人提供中國科學家訪問日本的雙程機票費和接待日方科學家訪華的生活費和城市間交通費;JSPS將向日方申請人提供日本科學家訪問中國的雙程機票費和接待中方科學家訪日的生活費和城市間交通費。每年各方的交流量不超過60人天。合作交流項目的期限為2年9個月,從2012年4月至2014年12月。對于獲準立項的雙邊研討會項目,會議地點所在國的機構(NSFC或JSPS)將向申請人提供參會中、日雙方人員的食宿、交通費用和舉辦會議的相關費用,包括場地租用、論文集出版等。參加雙邊研討會科學家的國際旅費將由本國機構(NSFC或JSPS)提供。
1、申請人資格
合作交流項目中方申請人必須具有2013年及以后結題的基金項目。雙邊研討會項目中方申請人須有在研基金項目。
2、申報要求
中日雙方申請人需分別向NSFC和JSPS遞交項目申請,單方申請將不予受理。
申請人需登陸ISIS科學基金網絡信息系統,在線填報《國家自然科學基金國際(地區)合作交流項目申請書》,請根據申請的項目類型選擇正確的表格填寫。
合作交流:登陸ISIS科學基金網絡信息系統后,點擊界面左側菜單欄中的“申請國際合作類項目”-點擊右側“新建申請書”-選擇“合作交流”項目類型-點擊右側的“請點擊展開子類別”-選擇“NSFC-JSPS(中日)”。
雙邊學術研討會:登陸ISIS科學基金網絡信息系統后,點擊界面左側菜單欄中的“申請國際合作類項目”-點擊右側“新建申請書”-選擇“出國(境)參加協議雙(多)邊學術會議”或“在華召開國際(地區)學術會議”項目類型-點擊右側的“請點擊展開子類別”-選擇“NSFC-JSPS(中日)”。
申請合作交流項目的申請人須認真填寫申請書中“項目執行計劃”和“經費申請”欄目,將每年的合作計劃逐年列出,包括中方的出訪時間和出訪人員的名單,日方來華的時間和人員的名單。
申請舉辦雙邊研討會的申請人須提供中日參會人員名單,中方參會人員應至少來自國內3個不同的單位,且每個參會人員均須是在研自然科學基金項目的主持人或主要參加人員。申請在日本召開的雙邊學術研討會只要求中方組織者一人填寫申請,并填寫通知所附的英文申請書,以附件形式提交。
此外,申請人需將系統自動生成的PDF文件打印一套紙質的中文申請書,經單位蓋章確認后,于截止日期前遞交或郵寄(以郵戳為限)至國家自然科學基金委員會國際合作局亞非及國際組織處(北京市海淀區雙清路83號,100085)。
3、申請截止日期和通知結果日期
中方申請者向國家自然科學基金會遞交申請的截止日期為2011年9月9日。評審結果將于2012年2月前上網公布并通過申請人所在單位科研處通知本人。
4、項目管理
如申請合作交流項目獲得批準,申請人還需補充2012年的有關附件,包括日方的邀請函和來華確認函等。獲準資助的經費將按6:0:4比例撥款。在項目執行期間,項目負責人須分別于2013、2014和2015年初基金委統一規定時間提交年度進展報告和結題報告。
雙邊研討會的申請人須負責在2013年初基金委統一規定時間提交結題報告。
聯系人:趙闖 張英蘭
電 話:010-62325454 010-62326998
Email: zhaochuang@nsfc.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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