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協委員建議撤銷除國防科技以外的科技進步獎
2011-06-29 來源:中國聚合物網
關鍵詞:科技進步獎
“上海交大陳進漢芯事件,詐騙了國家上億元的科研資金,但未受到任何法律追究,更嚴重的是對整個事件未見有負責、公開的反思、檢討!薄盁o論是單位抑或是個人都會不遺余力、不擇手段地追逐獎項,與科技獎勵制度鼓勵研究和創新的設立初衷漸行漸遠!比珖䥇f常委沈文慶6月22日在政協十一屆常委會第十四次會議上作大會發言時建議,進一步推進科技評價體系改革,促進科技獎勵事業健康發展。
近年來,科技評價體系及獎勵制度這個“指揮棒”出了問題,導致科研偏離市場應用,不能很好地發揮“科學技術是第一生產力”的作用。
作為中國科學院院士、國家自然科學基金委員會副主任,沈文慶常委認為我國科技評價體系及獎勵工作目前存在的主要問題有:
片面追求量化論文、獎項和科研經費的評價體系加劇了科研與應用脫節,“重獎勵輕實效、重數量輕質量”導致科技人員和科研機構關心獲獎勝于關心應用,難以潛心研究出真正有價值的科研成果,尤其是科技進步獎強調的經濟效益和社會效益證明往往流于形式,國家投入大量科技資源研發出來的眾多科技成果被束之高閣。
科技獎勵設置、申報機制和評選機制不夠科學,重項目輕人員,行政主導分量較重,削弱了社會獎和行業獎的存在與發展的基礎。政府主導的獎項設置數量多、規模大,特別是層層設置、數量眾多的科技進步獎,加劇了重復和過度包裝。
“獲得一級政府獎勵成為申報上一級政府獎勵的基礎,使過度虛假包裝成為自下而上的組織行為,申報和評選過程容易滋生學術腐敗!鄙蛭膽c常委說,評獎項目人員排名靠前的經常是行政主要領導,而真正做核心技術工作的則排名靠后或得不到體現,嚴重挫傷技術人員積極性。
科技獎勵附帶過多的榮譽和物質利益,造成學術不端和造假行為愈演愈烈。對個人而言,獎勵與個人的職稱評定、職務晉升、工資待遇、院士評選、下一步的科研項目獲取、創新團隊申報等息息相關。對團隊、單位而言,則是單位名望、科研項目經費競爭與分配、政績和領導升遷等緊密關聯的考核指標。
缺乏事后評估和嚴厲的監督、懲戒機制,也使科技獎勵缺乏沉淀和檢驗,造假者可以膽大妄為地弄虛作假。例如,上海交大陳進“漢芯事件”,詐騙了國家上億元的科研資金,但未受到任何法律追究。更嚴重的是對整個事件未見有負責、公開的反思、檢討和教訓總結。
為此,沈文慶常委建議:
首先,改革科技獎勵制度,大幅減少政府科技獎勵的種類和數量,減少自然科學獎和技術發明獎數量,撤銷除國防科技以外的科技進步獎。
其次,改革科技獎勵評審制度,由申報制改為推薦制。改變由個人和單位自己向上申報的模式,科技獎勵由同行專家進行背對背的推薦,促使同行專家公認的科技人員及其科研成果獲獎。
再次,人事、財政和科技管理等部門加強協調,淡化科技獎勵對獲獎人員的職稱評定、職務晉升和物質待遇等方面的直接掛鉤,也不要與領導的政績和升遷直接掛鉤,行政領導不要介入科技獎勵和評審。
最后,建立和完善事后評估、復議機制,加強懲戒法律制度建設及其執行力度。任何時候都可以對獎勵中的問題或疑問進行舉報,重新進行評估和檢驗,對弄虛作假、造成重大經濟損失的,嚴懲不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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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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