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校頻發腐敗窩案 百余211學校無一財務公開
2012-04-18 來源:中國青年報
前不久,教育部通過公開選拔的方式,為6所高校招聘總會計師。伍中信認為,這種方式對高校財務管理的完善有較大幫助。如果僅是在本校選拔總會計師對改進高校財務管理問題不一定起到明顯效果。因其在已有土壤里成長,會受周邊環境的影響,只是當了個官而已。
若是全國范圍招聘,是因為該學校在本校找不到合適的人選,便放眼于全國,而不是局限在本省、本校。此舉說明該校對總會計師一職位看得很重,對人才的要求自然較高:不僅要求專業能力,還需要考察是否有管理才能、執行能力、監督能力和決策能力等。只有這樣的人選才能把高校總會計師這一職務發揮出其應有的作用。
但伍中信略有擔心:遴選高校總會計師應形成常態化機制,而不是今年有幾個,以后就沒有動靜了,只是讓大家看個熱鬧。
112所211工程學校無一實施財務公開
總會計師只是加強高校財務管理的一個環節,并不是有了這個職位就上了保險。
據了解,高校資金來源已從原來僅為財政撥款發展為現在的財政撥款、學費、產業上交、社會捐贈、科研經費和銀行貸款等多種渠道。教育部也為此下發了不少財務公開的相關文件。
2002年教育部就發布了《關于全面推進校務公開工作的意見》,其中提到經費預決算、教職工購(建)房方案、住房公積金、養老金、醫療保險和其他社會保障基金等涉及教職工切身利益的重大問題,都應通過多種形式告知廣大教職工。該向社會公開的要向社會公開。”
2010年9月1日《高等學校信息公開辦法》的應公開內容中明確規定:財務、資產與財務管理制度,學校經費來源、年度經費預算決算方案,財政性資金、受捐贈財產的使用與管理情況,儀器設備、圖書、藥品等物資設備采購和重大基建工程的招投標情況,應主動公開。
今年2月29日,教育部頒布了《教育部直屬高校基本建設管理辦法》以規范和加強直屬高校基本建設管理工作,提高投資效益。
至今,全國各高校在財務公開上,卻鮮有動靜。
中國政法大學教育法中心發布的《2010-2011年度高校信息公開觀察報告》顯示,教育部“211工程”中的112所大學中,沒有一所向社會主動公開學校經費來源和年度經費預算決算方案,也沒有一家高校公布其財務資金的具體使用情況。
在走訪調查中,中國青年報記者發現,高校師生普遍反應沒有可以獲取以上信息的渠道和途徑,久而久之,因無法接觸,也不愿關心了。
東北師范大學的一位老師告訴記者,學校公共資金可以花得冤枉,但不能被個人侵吞。因苦于無法知曉,平時也只能關心自己“工資漲不漲,能不能按時發了。”
而吉林大學一個學院的副院長更關注的則是項目經費如何報銷能更容易、手中如何可以掌握更多項目經費、學校和學院之間的權責利如何平衡。
在高校中還有一部分青年教師,對高校財務的運行情況持漠視態度。對他們而言,自己在學校大事小情上沒有影響力,在資源分配上更沒有話語權,“校領導即使不貪污,錢也花不到我們身上”。
對大學生而言,高校財務情況更是“遙遠而神秘”,想了解,卻沒有途徑,“如果學校在相關網站公布財務信息,我一定會去看,想看看上交的學費,學校是如何使用”,長春大學學生李某說。
“學校收的學費,接受的財政撥款,都是納稅人的錢,公立大學財務信息理應完全向社會公開”。葉青建議,高校在內網和外網都應該設立一個財務公開的欄目。定期向社會、師生和家長提供季度性、年度性的數據。例如,各項工程的審計意見,花了多少錢等。此外,相關部門應該要求各高校公開財務信息的時間,不按時公開的要對其進行問責,并且鼓勵家長和師生來監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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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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